1 / 12
文档名称:

工艺文件管理办法.docx

格式:docx   大小:33KB   页数:12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X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工艺文件管理办法.docx

上传人:cengwaifai1314 2019/9/15 文件大小:33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工艺文件管理办法.docx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株洲壹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艺文件管理办法(拟定稿)2017-04拟制:审 核 :批 准 :目 录一、目地和范围二、职责和审批权限1、职责2、审批权限三、程序1)技术文件的编号2)技术文件的发放3)技术文件的更改4)技术文件的保存、作废、销毁5)技术文件的借阅、复制6)外发技术文件的控制四、记录说 明一、目地和范围为了使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的产品设计图样、工艺技术文件、检验指导书及外来技术文件资料处于受控状态,确保各相关场所使用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均为有效版本,本规定规定了技术文件的编制、审批、编号、发放、标识、更改、保存、作废、销毁及借阅、复制等管理要求。本规定适用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的产品设计图样、工艺技术文件、检查标准、外发技术文件资料的管理制控制。二、职责和审批权限1、职责1)项目组负责产品图样和产品明细、作业指导书、检验指导书的编制、更改、运管部负责发放、及其管理。2)外来技术文件资料,由技术部负责技术确认并签字,交运管部档案室归档管理,列入受控范围的外来文件应填入《外来技术文件清单》。运管部应跟踪或了解外来文件的有关信息,并予以识别,确保及时采用现行有效版本,将作废版本及时撤出现场。2、审批权限1)产品图样由设计人员编制、其他技术人员互相审核、项目中心主管批准。2)产品清单由设计人员编制,其他人员进行审核,项目中心主管批准。3)作业指导书由技术部工艺人员编制,车间负责人审核,项目中心主管批准。4)机加工工艺过程卡由设计人员编制,其他人员负责人审核,项目中心主管批准。产品型号原文件版次更改后文件版次更改实施日期在制品数量更改原因在制品处理Ο 隔离 Ο 返工 Ο 报废 Ο 其他更改前更改后更改内容:Ο 是、已更改则                 Ο否发放部门编制审核批准日期三、程序1、技术文件的编号(附表)1)产品图样的编号,客户提供图样时,采用图样的图号;客户不指定,按公司工艺文件编码原则编号。2)技术更改通知单技术文件更改通知单编号:3)工艺指导书工艺指导书编号:1、产品说明:2、材料类别:3、技术要点:4、技术要点:五、工艺路线:六、质量要求编制:产 品 检 验 指 导 书文件编号:检测项点检测项点检测项点部门类别采购部质检部生产车间档案室标准产品图纸产品明细表4)检验指导书2、技术文件的发放1)技术文件发放的范围技术文件管理规定技术文件发放一览表编号:技术更改通知单机加工工艺过程卡作业指导书检验指导书序号文件名称编号生效日期备注12注:①“1”表示发放产品图纸、技术文件 1 份;②“△”表示发放相关部分图纸或标准或技术通知单。如外协产品图;③《技术更改通知单》的更改范围与相关技术文件发放范围同步。2)技术文件发放记录(1)正常发放,由编制部门按《技术文件发放一览表》发放并填写发放记录,收文部门填写《有效技术文件清单》进行登记。有效技术文件清单:编号:34(2)不在发放范围内的部门如需领用技术文件,领用部门(者)应填写《技术文件领用申请单》并经所在领用部门的负责人审核,部长或工程师批准后方可领用,发放部门应在《技术文件发放记录》上登记,收文部门填写《有效技术文件清单》,任何部门和个人均无权自行对“受控”文件自行复制,如需复制,按  条执行。(3)因技术文件破损而重新领用的或丢失文件需补发的,应按办理相关的申请手续,并收回相应的旧文件。3)技术文件的标识(1)产品试制阶段发放的产品图样等技术文件应盖“试制用图”章;(2)批量生产阶段发放的产品图样等技术、工艺文件、检验指导书应盖受控章或生产用图,检验用图、外协用图。3、技术文件的更改1)技术文件的更改由技术员填写《技术更改通知单》经过审核,经部长或工程师批准后实施发放。收文部门应在《技术文件发放记录》上登记,并填写在《有效技术文件清单》;2)技术文件更改多次或文件大幅修改的,应进行换版。文件经换版后,编制部门应将原文件收回,以确保文件的唯一性。4、技术文件的保存、作废、销毁1)技术文件的保存(1)技术文件均应填写《有效技术文件清单》分类妥善存放;(2)各部门(车间)应及时填写本部门使用受控技术文件的《有效技术文件清单》2)技术文件的作废、销毁任何人都不得在技术文件上乱涂画改,不准私自外借,确保文件清晰,易于识别和检索。(1)所有失效和作废的技术文件由档案室资料管理员及时从发放或使用场所撤出,“作废” 加盖印章,防止作废技术文件的非预期使用;(2)作废的技术文件若需留用,应在相应的技术文件上加盖“作废保留”标记。(3)对要销毁的作废技术文件,由编制部门填写《技术文件销毁申请》,由编制部门负责人签注意见,经副总批准后,由编制部门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