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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无证驾车撞人逃逸被判死刑属全国首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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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无证驾车撞人逃逸被判死刑属全国首例.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男子无证驾车撞人逃逸被判死刑属全国首例
2009年07月24日05:14来源:重庆晚报
无证驾车撞人逃逸判处死刑全国首例
30岁男子孙伟铭无驾驶证,醉酒驾驶别克轿车,连撞5车后逃逸,酿下4死1伤的惨剧。昨日,成都中院对这起发生在去年底的特大交通事故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孙的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对其判处死刑。
据了解,这是全国首例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对醉驾者判处死刑的案件。孙伟铭当庭提出不服判决要上诉。据天府早报
网友热议:酒驾违法成本太小应接轨国际
南京“6-30”惨案仍历历在目,可这么大的惊天惨祸带来的教训仍旧有人视而不见。不少网友表示,我国交通法对于酒后驾驶的处罚偏轻,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违法成本太小,“应该让他们终身不能摸方向盘!”酒驾已成常态,到底如何治本,你有好建议吗?…[搜狐侃事:酒后驾车,该当何罪?]
成都男子无证且醉酒驾车致4人死亡获死刑
2009年07月24日05:13来源:四川新闻网
第1页:孙伟铭大喊三声“对不起”第2页:以危害公共安全定罪
[提要]去年12月14日,30岁成都男子孙伟铭无证且醉酒驾驶,连撞5车后逃逸,酿下4死1伤的惨剧。昨日法院一审判处其死刑,称其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据悉这是全国首例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对醉驾者判处死刑的案件,引发刑法界广泛关注。[网友热议:判死刑是否过重?]
四川新闻网成都7月23日讯(王鑫陈兴静记者曾燕伶实****生罗紫兰)7月23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发生在去年底的孙伟铭无行驶证且醉酒驾车造成四死一重伤案进行了公开宣判。法院一审认定孙伟铭的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且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故依法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违法驾驶致四死一伤
四川新闻网记者获悉,去年12月14日中午,成都某技术公司员工孙伟铭无证驾驶自己的别克轿车前往成都市一酒楼为其亲戚祝寿,席间大量饮酒。餐毕,孙伟铭驾车将其父母送至成都火车北站搭乘火车,后又驾车返回成龙路,往成都龙泉驿区方向行驶。
下午17时左右,孙伟铭因与一辆比亚迪轿车发生追尾,迅速驾车逃逸。车行至成都卓锦城路段时,孙伟铭驾车越过黄色双实线,先后撞向对面正常行驶的四辆轿车,直到其驾驶的别克轿车不能动弹为止。据了解,该事故共造成四人死亡、一人重伤、公私财产损失共计五万余元的严重后果。
司机醉酒且无驾照
公安人员接到群众报案后赶至现场挡获了孙伟铭。经鉴定,,而碰撞事故发生时别克轿车的时速为134至138公里。“国家规定的醉酒标准是八十毫克每百毫升,%;事发路段限速为六十公里每小时,孙伟铭超速120%以上”,交警部门称。
在其后的调查中,公安机关查明孙伟铭根本没有取得驾照。“孙伟铭购车的时间是去年5月,此后他一直长期无证驾驶车辆,还存在多次交通违法记录”,检察机关以孙伟铭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将其诉至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判极刑当庭上诉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交通肇事罪是同属于刑罚分则中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范畴,但在主观上前者为故意犯罪,而后者为过失犯罪。”该案审判长首先向四川新闻网记者讲述了为孙伟铭定罪的依据,他表示孙伟铭作为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明知必须经过相关培训并通过国家有关机关考试取得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