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心得笔记《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是中共中央办公厅2019年4月印发的条例,自2019年4月7日起施行。该条例的颁布对于推动解决当前干部考核工作和干部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激励引导广大干部以更好的状态、更实的作风带头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确保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具有重要意义。最早接触到党政领导干部考核的内容是从公务员初任培训开始的。各行各业都需要有一个标准去准确适当地衡量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成果,公务员当然也不例外。党政领导干部考核的内容涉及政治品质、工作能力、精神状态等各方面,在一定的考核周期内根据其表现分别被评定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4个等次。新颁行的《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考核条例》”)根据改革开放新的时代背景予以制定,体现了其鲜明的时代特色。《干部考核条例》规定,领导干部考核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方面的内容,努力培养新时代领导干部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政治能力和专业素养、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尽职履责和工作实效、廉洁自律和淳朴作风等全方位、多角度能力和水平。在此《干部考核条例》颁行之际,我通过学习,对此有如下感悟:一、贯彻条例精神,坚持对照标准,找出不足。条例的颁行是对领导干部的全新考量和评判,自己在坚定政治方向基础上,多角度培养自身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时刻用“德能勤绩廉”的五项标准来衡量自己,找出不足,弥补短板。二、贯彻条例精神,坚定政治信仰。我们要旗帜鲜明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保证政治方向和政治原则,在政治道路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三、贯彻条例精神,坚持完善干部考核方式方法。干部考核绝不是年底的一份工作报告,而应当注重综合运用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任期考核等方式。在日常工作中,养成记好工作笔记,梳理工作内容的习惯,将干部考核经常化、制度化、全覆盖,积极发挥自身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四、贯彻条例精神,坚持用实际行动加以落实。再好的制度,只有得到切实的落实,才能发挥其应有的效果。我们要有着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这一强烈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贯彻落实条例内容和各项规章制度,坚定政治信仰、敢于担当、清正廉洁,走好自己履职的第一步,走好履职的每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