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样本1】中共二七新村街道党工委二七新村街道办事处关于社区党组织和第八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二七发【2011】11号按照《区委办和区政府办关于做好社区党组织和第八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市中办发【2011】9号)要求。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0〕27号)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社区党组织和第八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济办发〔2011〕7号)要求,经党工委研究决定,制定辖区社区党组织和第八届社区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原则,把政治素质高、文化水平高、群众威信高和发展能力强、服务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优秀人才选进社区“两委”班子,不断健全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生机活力的社区居民自治机制,努力提升社区建设科学化水平,为建设“金融商务市中、洁净宜居市中、文明和谐市中”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二、社区“两委”班子(一)职数配备。社区党组织成员一般设5—9职,其中设社区总支书记1名、副书记1名、委员3-7名;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一般设5职,其中设社区居委会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1-3名,兼职委员不受职数限制。(二)任职条件。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应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熟悉基层管理和社区建设,热心为居民群众服务,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社区党组织成员应具备必要的党务工作知识。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组成应坚持属地、就近原则,推行准入制度,提名候选人和自荐人员需通过考试考核方可参加选举。(三)结构要求。注重优化“两委”班子结构,在年龄、文化、性别、素质等方面实现优势互补,增强整体功能。社区“两委”班子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不超过55岁,对社区做出突出贡献、群众威信高、获得济南市模范居委会主任称号或省级以上荣誉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其他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0岁,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新进人员一般不超过40岁,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两委”班子成员中,至少有1名男性。(四)交叉任职。推行社区党组织成员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提倡社区党组织书记依法兼任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社区党组织成员按照法定程序当选为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三、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的方法步骤社区党组织和第八届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同步进行,从今年3月下旬开始,到5月底基本完成。大致分为三个阶段。(一)选前准备阶段(2011年3月21日至2011年3月31日)1、成立工作机构。街道成立以党工委书记为组长的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指导和组织本街道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2、制定工作方案。进行广泛调研,全面、准确掌握本辖区党员和居民的基本情况及有关选举动态。各社区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于4月2日前,将工作方案报街道党工委。3、进行动员部署。3月31日召开动员大会,对选举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街道和各社区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换届选举的有关法律和文件精神,使社区党员、居民群众和驻区单位充分了解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程序步骤、参与渠道、监督方式等,动员他们积极支持和参与换届工作。要特别注重与流动党员及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的联络沟通,切实维护好他们的民主权利。4、开展集中培训。加强对本次选举工作人员的培训,使他们熟练掌握各项政策法规及工作流程,切实提高业务指导和实际操作能力,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二)正式选举阶段(2011年4月1日至2011年5月20日)1、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社区党组织全面推行“公推直选”,由党组织、党员、群众公开推荐候选人,由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直接差额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和委员,或由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先差额选举产生委员,再等额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1)公开推荐。采取街道党工委、社区党组织及所属党组织、驻区单位党组织推荐,党员个人自荐、党员联名推荐、居民群众联名推荐等多种形式,按书记、副书记、委员岗位,广泛推荐候选人推荐人选。社区党组织设报名处,负责汇总公推结果。10名以上党员可以联名推荐,50名以上居民群众也可以联名推荐。党员群众联名推荐的须征得被推荐人本人同意。(2)资格审查。街道党工委按照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对候选人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适当形式予以公示。(3)全额定向民主推荐。召开由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