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销售代理合同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公司地址:代理方: (以下简称乙方)公司地址: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甲方委托乙方就其开发的位于 的商住物业项目的策划、推广、销售代理事宜,经友好协商后,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代理物业基本情况:1、 项目名称:2、 开发商名称:3、 地理位置:4、 项目性质:5、 总用地面积:亩。第二条合作方式:1、 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甲方 项目的独家营销代理商。2、 甲方按照乙方的销售进度进行结款,当销售进度达到该项目销售总额的80%时,即视为进入尾盘或清盘销售,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确定更加灵活、优惠的销售方式进行销售。第三条委托代理范围及期限:1、 范围:2、 销售面积:3、 销售产值:4、 委托期限:第四条双方责任与义务:1、乙方责任与义务:(1)负责拟定该项目物业销售计划,在甲方将该项目《预售许可证》办理完毕后,按照计划规定的时间开始执行(2)因乙方为异地工作,前期费用高昂,经双方协商,甲方应在本合同签定后3日内向乙方支付人民币10万元,作为乙方的前期工作成本,该款项在项目开始销售后,在合同期内从乙方的应得佣金中逐月等额扣除。(3)乙方销售团队于甲方项目开盘前60天进入销售现场,如进场60天后由于甲方原因不能按期开盘销售,则甲方应按照每月3万元支付因甲方延误时间而使乙方增加的工作成本。(4)在代理期间全权负责该项目销售工作和所需的客户服务;负责按协议规定协助甲方及买售人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负责催收客户应付购房款;协助甲方办理银行按揭及公积金贷款的相关手续,并协助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办理有关权证。(5)负责该项目的销售代理,并承担相关费用。该项费用包括:人员开支、市场调查费、交通费、住宿费等。但销售过程中的合同购置,交易登记费、销售部办公费等相应费用由甲方负担。(6)为维护甲方之公众形象,乙方对客户承诺之范围,仅限于甲方确认之答客问和经过甲方书面确认的其他事项,否则越权代理由此产生的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⑺在代理销售期间若有客户一次性购买多户或团体购买,需要低于底价销售,乙方必须报与甲方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售出,但乙方提取佣金标准不变。(8)乙方有为甲方保守商业机密、维护企业形象的责任。(9)按本协议有关约定向甲方收取销售代理佣金。(10)乙方保证对所代理房屋以合法的标准程序进行销售,诚实经营,绝不搞欺蒙拐骗,不做任何损坏甲方企业形象的事,并愿为此承担责任。(11)在代理销售期间,全面负责该项目的广告推广工作,其中包括:平面设计、媒体投放、公关活动等。以上费用由乙方提交计划,经甲方审核后提前10天按月支付给乙方,由乙方负责执行。广告计划按照总销售额的%控制使用。2、甲方责任与义务:(1)甲方保证对委托销售之物业有合法出售的权利,质量保证,无任何债权债务纠纷,买卖、典当等情况,并可依约配合交房和提供相关的书面证明。同时须保证客户能够办理房产证。如该物业销售过程因甲方原因产生任何的债权债务纠纷,与乙方无关,概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2)甲方提供该楼盘销售的策划、广告及销售工作中所需要的一切有关物业资料、数据及完成时间等合法有效的文件。如因甲方提供虚假资料而造成的纠纷,与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