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1
文档名称:

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doc

格式:doc   大小:67KB   页数:11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doc

上传人:sssmppp 2019/10/3 文件大小:67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关于印发《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市[2010]19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0年口月19H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国务院冇关部门建设司,总后基建营房部:为进一步捉高注册建造师职业索质,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笫153号,我们纟R织制定了《注册建造师继续教冇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屮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O—O年十一月十五日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注册建造师职业素质,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建筑行业发展,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注册建造师应通过继续教育,掌握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增强职业道徳和诚信守法意识,熟悉工程建设项口管理新方法、新技术,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执业能力。第三条注册建造师按规定参加继续教冇,是屮请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增项注册和重新注册(以下统称注册)的必要条件。第二章继续教育的组织管理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注册建造师的继续教育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冇关部门负责本专业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工作的临督悸理,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工作的监督管理。第五条注册建造师参加继续教育的组织工作采取分级与分专业相结合的原则。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铁路、交通、水利、工业信息化、民航等部门或其委托的行业协会(以下统称为专业牵头部门),组织木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参加继续教育,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二级注册建造师参加继续教育。笫六条各专业牵头部门按要求推荐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单位并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单位,并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培训单位的培训规模与该年度应参加继续教育的建造师数量应基本平衡。第七条各专业牵头部门负责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冇培训单位专职授课教师的培训,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单位专职授课教师的培训,培训合格的教师可按规定从事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授课工作。笫八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屮国建造师网(网址:)上公布培训单位名单。第三章继续教育的教学体系笫九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制定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教学大纲,并组织必修课教材的编写。第十条各专业牵头部门负责本专业一级建造师选修课教材的编写,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二级建造师选修课教材的编写。第十一条必修课包括以下内容:(一) 工程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二) 注册建造师职业道德和诚信制度。(三)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和新工艺。(四) 建设工程项冃管理案例分析。选修课内容为:各专业牵头部门认为一•级建造师需要补充的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关的知识;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竹部门认为二级建造师盂要补充的与建设工程项H管理冇关的知识。笫十二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必修课课程安排的编制,各专业牵头部门负责木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选修课课程安排的编制并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汇总,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二级建造师继续教冇课程安排的编制并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课程安排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中国建造师网上公布。第四章培训单位的职责第十三条培训单位应当具有职业教育经验或大学专科以上专业教育经验,且具有办学许可证、收费许可证,冇固定教学场所,专职授课教师不少于5人。第十四条专职授课教师应满足以下条件:(一) 大学及以上学历,从事建筑行业相关工作5年以上。(二) 从事建筑行业培训工作2年以上。(三) 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或较高的理论水平。(四) 近5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五) 经专业牵头部门或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培训合格。笫十五条培训单位对培训质量负直接责任。培训单位应当遵照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继续教育课程安排,使用规定的教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乱收费或变相摊派。培训单位必须确保教学质量,并负责记录学****情况,对学****情况进行测试。测试可采取考试、考核、案例分析、撰写论文、提交报告或参加实际操作等方式。第十六条対于完成规定学时并测试合格的,培训单位报各专业牵头部门或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认后,发放统一式样的《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证卩》,加盖培训单位卬章。第十七条培训单位应及吋将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学员名单、培训内容、学时、测试成绩等情况以卩面和电了信息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