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街道信息工作实施意见
各社区(居)、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公室(中心):
为进一步拓宽街道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渠道,提高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质量,强化对外宣传,更加准确、及时、全面反映街道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更加提高街道对外影响力和美誉度,经研究,现对进一步加强街道信息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考核对象:
各社区(居)信息员,街道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街道信息员考核办法另定);
二、考核内容:
“城市经济更优质、城市社区更优化、城市生活更优美”工作主题,重点报道街道在推进城市建设,创新社会管理,实现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过程中的新成果、新典型、新经验,特别是在优化城市经济、创新社会管理、发展民生事业、深化车库整治、创建样板社区等特色和重点工作;
;县领导关注的重要工作、重大项目进度情况;
、重大政策、重要会议贯彻落实情况及在贯彻执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居)、街道各办(中心)线上的重要工作部署及完成情况;
、社会动态、重要的社情民意和紧急突发性事件等;
“三优”城市建设中出现的好人好事、典型事件等。
报送上级途径:
第一类:县级及以上新闻媒体(包括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录用的宣传稿件。
第二类:县委办《县通讯》、《县信息》;县府办《今日政务》等两办信息;由县委办、县府办转报上级党委、政府系统信息刊物等。
第三类:县级及以上部门(局办)的线上工作简报(刊物)、市级以上业务线上的网络信息。
第四类:街道编印的《柯桥信息》等。
三、考核办法:
(一)考核方式:
;市级新闻媒体录用的,;省级录用的,每篇升1分,国家级录用的,每篇升2分,居委会加倍奖励(共限升2分,联名减半计算,同一信息往高靠);
(二)奖励措施:
(1)报送的正面信息、稿件(包括影像稿)被县、市、省、中央级新闻媒体录用的,每篇分别奖励报送者50元、100元、200、1000元,在党报头版录用的给予加倍奖励。
(2)信息和调研文章被县委办、县府办录用,每篇分别奖励5
0元、100元;党政办在完成年任务18篇后,每超一篇给予奖励。经县委办、县府办转报上级党委、政府系统信息刊物录用的信息和调研文章加倍奖励。
(3)信息被县、市、省级部门(局办)的线上工作简报(刊物)录用的,每篇分别奖励30元、40元、60元政策。
(4)街道《柯桥信息》5月前参照上年,信息每篇奖励10元;从6月份开始,录用信息通讯类每篇奖励15元;消息类每篇奖励10元;(注:以上同一信息往高靠,不重复奖励。)
(三)对中广有线驻街道工作人员的考核:
对中广有线驻街道工作人员选送到县广播电视台的新闻稿件也实行考核和奖励,工作人员要做好《柯桥新闻》栏目的新闻稿件选送,每月录用不少于20篇,每增加一篇奖30元;全年在市级新闻媒体播出不少于5篇,每少一篇扣50元,每超一篇奖100元,省级、全国级媒体播出分别奖200元、1000元。
(四)计奖办法:
(居)、街道机关工作人员实行每季到街道宣传办登记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