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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发改-张家港市人民政府.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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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发改-张家港市人民政府.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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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类别(A)张家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复函)张发改〔2013〕11号 纟 关于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224号提案的办理意见张晓平委员:关于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224号提案《关于加快分布式太阳能电站建设的建议》中,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分布式太阳能电站建设的建议”富有建设性,现就我市太阳能产业发展有关问题答复如下:一、光伏发电的相关扶持政策2012年2月12H,我市出台了《关于印发关于鼓励太阳能光伏发电示范工程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张政发〔2012〕10号),这是全省第一个县(市)出台鼓励扶持建设光伏发电的政策文件。市财政专门安排6000万元专项扶持资金,以2元/瓦的标准对3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实施补贴。2012年6月,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省物价局、省能源局《关于继续扶持光伏发电政策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111号),明确了《江苏省光伏发电推进意见》(苏政办发〔2009〕85号)中确定的2009-2011年的电价补贴政策仍按原规定执行,新一轮光伏发电项目扶持政策执行期为2012〜2015年,对在此期间投运的非国家财政补贴的地面、屋顶、建筑一体化光伏发电项目每千瓦时上网电价分别为:、、、;同时要求省电力公司全额收购光伏发电的上网电量,并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的上网电价与企业及时结算。2012年4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二五”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71号),明确了加快发展光伏发电,全面贯彻落实《江苏省光伏发电推进意见》和《江苏省“十二五”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以校区、园区、成片公共建筑、成片厂房、沿海滩涂等设施和场地为重点,实施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的示范工程,建成80万千瓦光伏发电装机(其中,地面电站50万千瓦,屋顶和建筑一体化电站30万千瓦),力争达到100万千瓦。该《规划》的出台将有序引导和推进全省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2012年7月,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太阳能发电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能新能〔2012〕194号),提出到2015年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2100万千瓦以上,其中建成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容量1000万千瓦,鼓励在中东部地区建设与建筑结合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于2013年2月27日在京召开“促进分布式电源并网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关于做好分布式电源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这是***继发布《关于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后,出台的积极促进光伏、风电、天然气等分布式能源发展的又一重大举措,是在做好服务分布式光伏并网工作的基础上,扩大到所有的分布式电源的并网服务。我市分布式太阳能电站建设现状无论从政策环境、还是经济发展趋势来看,太阳能发电在国内走向企业、走向民间将越来越具有可操作性。这对于我市进一步做好节能减排、缓解企业用电无疑是利好信息。事实上,我市所拥有的海量企业厂房屋顶,正是建设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的优势“矿藏”之一,本市多家光伏企业已经在做光伏发电项目的研讨。目前,我市已建成投运的屋顶光伏发电站有:张家港经济开发区1・03兆瓦、冶金工业园区1・51兆瓦;宏宝光伏系统6兆瓦现代农业大棚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