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虎山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为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增强村级班子的勤政廉政,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结合我镇农村财务的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一、村集体资金的管理农村集体资金的管理,包括村集体原有积累及集体发包、经营、租赁、投资、资产处置、土地征用补偿、上级拨入资金等各项货币性收入。(一)现金的管理1、规范完善农村财务托管制,严格做好村集体资金、账目的托管工作。2、村集体的所有现金收入,必须由村报账会计统一收取并及时缴入镇农村财务托管服务中心,不得坐收坐支现金。按规定使用备用金,其中:300户以上村留用备用金800元,300户以下村留用备用金500元。对收入不入账、***私存、设立小金库、坐收坐支的支出单据不予核销。3、各村收款必须使用荣成市农业局统一监制的票据,要严格管理票据,不得外借;严禁白条收款或无单据收款。向农民收取“一事一议”资金,要使用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印制的专用收款收据。4、严格执行账款分管制度。村报账会计负责办理现金的收交和保管,非财会人员不得保管现金、存款和票据。(二)收支的管理1、村集体各项经济支出应做到集体理财、民主管理、公开透明。财务支出原始凭证必须使用税务、财政等部门监制的正式发票,凭证内容必须真实、完整、合法,并有经办人、证明人、审批人共同签字后方可入账。村集体支取托管资金要严格审批手续,实行村支部书记、村民理财小组限额联签审批制度,即:村支部书记审核,村民理财小组审查,向镇经管审计站提交使用资金的申请报告,必须要注明事项、理由、金额等,并由分管片长把关,报镇政府主要领导审批后,到镇经管审计站办理相关手续。对同一项目的资金要一次性申请,严禁拆项分次申请,经镇经管审计站审核备案。镇托管中心记账人员对支出票据与书面申请要逐项核实,发现与申请项目不符合的不得入账。2、严格开支审批制度。严格落实农村财务托管机制,村级日常开支实行分级预审机制,单笔开支在1000元以下的经村理财小组会签同意,镇分管片长预审通过后,方可支出;1000-5000元的由村“两委”和理财小组成员会签同意,并形成书面记录,经镇政府主要领导预审批准,方可支出;5000以上的开支必须经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由镇党委研究同意,方可支出。相关资料报农村财务托管服务中心审核备案。3、严格执行定期报账制度。资金发生收支业务的村,要随时报账,严禁跨月份报账。村干部、财务经手人为村集体办理收款或支取资金,业务办结后必须在2天内与村财会人员结算,严禁非财会人员长时间把钱把票。4、村集体应收款项要及时收回,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呆账、死账,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表决通过,经分管片长核实,报经镇党委研究同意后,并由镇经管审计站备案进行账务处理,严禁擅自进行账务处理。(三)非生产性开支的管理1、严格控制村集体餐饮费开支,禁止用***参加各种形式的庆典、开业等活动,村集体不设立招待费,实行量事审批管理制度,确因新农村建设、招商引资、大项目建设及配合镇党委、政府工作等原因需要招待时,必须由村主要负责人向分管片长申请,由分管片长把关,做到一事一审,一餐一结。餐饮招待费必须每月结算一次,由村两委形成书面报告,村民理财小组审议,分管片长复核,报镇经管审计站审核,经镇政府主要领导批准方可入账。超出时限结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