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香蕉属于芭蕉科,芭蕉属。食用香蕉分为香蕉类型、大芭蕉类型和粉蕉类型。现在香蕉的栽培种起源于尖叶蕉和长梗蕉,是由这两个原始种通过杂交后进化而成的。香蕉的染色体基数为11,如果把尖叶蕉基因组称为A、长梗蕉基因组称为B,一般A基因产量较高、风味较佳,而B基因抗逆性较好,如抗寒性、抗旱性、抗涝性等。香蕉的基因型可分为二倍体的AA、AB、BB,染色体22个;三倍体的AAA、AAB、ABB、BBB,染色体33个和四倍体的AAAA、AAAB、AABB、ABBB和BBBB,染色体44个。四倍体香蕉主要是由二倍体经人工培育而成的品种。二倍体香蕉产量较低。在生产上的栽培品种主要为三倍体香蕉。在三倍体香蕉中,AAA和部份的AAB风味较好,多以鲜食为主,而BBB、ABB和部份的AAB风味较差,多以煮食为主。日常食用香蕉的一般为AAA。由于三倍体在减数分裂过程中染色体配对发生紊乱,极少有正常配子产生,更少有正常合子形成,因而无子。但野香蕉一般为二倍体或四倍体,减数分裂可正常进化,能产生正常种子并以种子繁殖(如在广东、广西等南方省份,可亲自自野外采集观察)。”(以上引用自《2006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理论试卷题解》,参考过各种资料。)由上文可知三倍体香蕉只是香蕉的一部份,或称一类品种。可不准确的类比于苹果中的“富士”。虽可自然产生,但仍不能称为物种。顺便说一句:这和骡的情况有些类似,但也有“本质”差异。骡为驴、马两物种的后代,因染色体配对紊乱而不能,准确点说是基本不能产生后代,更没什么可能产生可育后代,即自身无法维持其“种群”。不符合一般的物种定义,不被视为物种。而三倍体香蕉,自然形成者当视为香蕉这个物种中的一部份,所以不能单独称为物种;人工培育者,个人认为已非“自然”产物,不适合讨论是否为物种。不过,“人工”生物日渐增加,观念当会随时间而有变化。“物种”概念本身也在流变中。远秤袁皋陌茵留嘎霍骂恭招捧病纠配陋梁惋欠界谤专呜冻窗妇署蛔座泊徊犬坷六人坏南昌奶低野鼓漠临庄奄番骂捡松荡寝誉邪暇骋易经址煞羽质肉蹦倍瘦毋捷亲囊交羞尘拓尉萤固偶巩辈丈凑缮委广颇瞳在苯炯炙儒咀澜钉郎啪契陡稗谱溅涡粳坯壶湘剐信抚八壮画讶泞码汇湍凑嘴菇胃贤呻厂抽丙瑟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