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附件1江西省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矿业经济增长方式,加强行业自律,落实矿山企业责任,发展绿色矿业,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谐社会,实现《江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确定的建立绿色矿山格局的目标,特制定绿色矿山建设(评估验收)标准。一、基本条件1、 将发展绿色矿业创建绿色矿山列入企业发展规划。2、 法定证照齐全,合法经营。3、 依法履行了采矿权人的法定义务,按时、足额缴纳了国家有关的税费。4、 符合矿产资源规划最低开采规模要求和准入条件。5、 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鼓励、限制、淘汰技术目录的要求。6、 有经有关部门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矿山土地复垦方案》。7、 缴纳了矿山环境治理与生态恢复保证金。8、 具有健全完善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土地复垦、生态重建、安全生产等规章制度和保障措施。9、 三年内未受到相关的行政处罚,未发生严重违法事件、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地质灾害。二、 矿产资源利用1、 矿山开采规模达到矿产资源规划最低开采规模要求,并与储量规模相适应。2、 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达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确定目标,并高于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或明显高于全省平均水平。3、 尾矿、低品位矿得到充分利用并取得显著成效。4、 近三年矿山企业自筹资金进行了技术改造,并取得了节约与综合利用显著成效。三、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工艺技术1、 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工艺、技术和设备为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鼓励类。2、 企业应配备有专门的矿山地质、采矿、选矿管理机构和技术人员。3、 近三年企业用于技术创新、%。4、 矿山开采、选冶、加工技术水平为省内先进水平。四、 节约能源减少矿山排放1、 积极开展节能降耗、节能减排工作,吨能耗指标低,达到省或国家规定要求。2、 “三废”排放达标。3、 积极开展矿山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治理,选矿废水循环利用率达到80%以上,矿山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25%以上或省内同类矿山先进水平。4、矿山未利用废弃物90%得到妥善处理。五、 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1、 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矿区及周边自然环境得到有效保护。2、 矿山开采、选冶、运输等各环节达到清洁生产要求,废磴、废水、粉尘、噪声、震动五害达标排放。3、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实施,已闭坑矿区得到全面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