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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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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docx

上传人:cengwaifai1314 2019/10/12 文件大小:24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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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docx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我縣工商稅務兩部門正式啟動公司股權轉讓所得征收***所得稅協作工作2010-04-01 15:55:05 中國﹒嘉善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股權轉讓所得征收***所得稅管理的通知》精神,近日,嘉善縣工商、稅務兩部門聯合下發了《關於加強股權轉讓所得征收***所得稅管理的實施意見》,正式啟動公司股權轉讓所得征收***所得稅工作。凡在嘉善縣工商部門登記注冊的有關公司,從即日起,企業向審批服務中心工商注冊窗口申請辦理有限公司自然人股權轉讓變更的,由工商窗口工作人員填寫並發放《股東股權轉讓(變更)涉稅情況聯系單》,告知企業在辦理股權轉讓變更前應先向所在地稅務部門辦理涉稅事項,然後向工商部門辦理股權變更登記。聯系單共一式四份,由工商窗口內部流轉給財政地稅窗口,由財政地稅窗口流轉給所在地稅務分局,由稅務部門加強***所得稅的征收工作。通過工商、稅務兩部門的協作監管,將有效加強我縣對自然人股東股權轉讓所得***所得稅的征收管理工作,進一步提高征管質量和效率,防止出現征管漏洞。 信息來源:縣審批服務中心嘉善县审批中心地税窗口积极与工商窗口积极做好股东股权转让(变更)涉税情况联系单传递工作2010-05-12按照《嘉善县地方税务局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嘉善“中心”地税窗口积极与工商窗口加强协作,相互配合、明确责任,形成征管合力,认真做好工商到地税的传递工作。对刚开始办理股权转让但未填写涉税联系单的企业事后补填涉税联系单,共同做好股权转让环节个人所得税的管理,地税窗口在收到股东股权转让(变更)涉税情况联系单后,在 2 个工作日内传递到主管税务分局,到目前为止已传递 27 份联系单。(嘉善“中心”)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浙地税函〔2009〕296 号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地方税务局直属一分局、稽查局: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285 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加强对自然人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征管,不仅是完善税收征管、促进堵漏增收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加强对高收入人群个人所得税管理,维护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对此,各级地税机关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广泛调查,全面掌握辖区内企业自然人股东情况,按企业建立征管档案,详细记录自然人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投资方式、投资额、投资时间等内容,并录入《浙江地税信息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夯实征管基础。二、各级地税机关要主动加强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取得企业自然人股东变动及其股权转让信息,紧密配合,形成征管合力。企业自然人股东发生变动的,企业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股权变更登记时,应按规定要求填写《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附件)并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主管地税机关接到企业申报资料后,要加强对信息资料的审核和分析比对。如发现纳税人有未申报纳税或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应按相关工作规程转入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程序,及时追缴税款,并对其中涉及的税收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三、各级地税机关要及时认真总结加强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管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及时报送省局。实际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省局(税政二处)反映。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