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习水县永安镇天楠小学关于在校学生包保、4-6周岁儿童接受学前教育入学包保、中职就读包保、在外就读学生就读证明收交包保的工作方案为了确保我校“督导评估考核验收”工作在九月份顺利通过省政府的验收,根据《永安镇人民政府关于永安镇“督导评估考核验收”工作实施意见》和《永安镇中学“督导评估考核验收”工作方案》的安排意见,结合我校所管辖行政村的实际情况,经校务会研究决定,拟定如下的工作方案:一、成立学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少平(永安镇天楠小学校长)副组长:陈(永安镇天楠小学副校长)成员:王光雄(天楠小学教务主任)陈华万(天楠小学财务主任)黄倩(天楠小学办公室主任)邓华山(天楠小学语文教研组长)刘小英(天楠小学数学教研组长)涂小娜(天楠小学远教管理员)下设办公室在天楠小学“督导评估考核验收”办公室,由王光雄负责具体办公。二、工作具体内容1、团结村2013年秋4--6周岁适龄儿童学接受前教育包保:(1)、包保教师必须对包保对象进行认真的调查核实确保信息无误。(2)、在调查过程中要向监护人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3)、如适龄儿童根据条件要在外接受学前教育的,监护人必须在2013年9月10日前将在外就读证明交到天楠小学“督导评估考核验收办公室”,相关佐证由包保教师负责收交。(4)、包保教师在走访过程中要作好正确的宣传工作,做到认真填写,实事求是,坚决杜绝走过场,不走访,靠问询记录,如造成后果,追究包保教师的责任,一切后果由包保教师负责。2、天楠小学2013年秋在校学生控缀保学包保:(1)、根据2013年春季班级学生数落实教师包保责任制。包保教师要做好家长及学生工作,确保2013年秋开校时无学生缀学。(2)、在2013年春季注册后的班级学生如有中途缀学(转学)的,包保教师要追踪原因,上报天楠小学“督导评估考核验收”办公室,并负责将相关佐证交“督导评估考核验收”办公室。(3)、在2013年秋开校时如所包保班级学生没到校报名注册的学生,包保教师要及时了解原因,上报学校“督导评估考核验收”办公室,并于2013年9月10日前将未到校注册的学生相关佐证收交到学校“督导评估考核验收”办公室。(4)、如不及时上交相关佐证的包保教师按永安镇人民政府和永安镇中学“督导评估考核验收”制度规定承担行政责任和相关处罚。3、团结村应就读中职学校招后的包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