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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资助博士生国际学术交流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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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资助博士生国际学术交流办法.doc

上传人:kunpengchaoyue 2019/10/17 文件大小:2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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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资助博士生国际学术交流办法.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东南大学资助博士生国际学术交流办法(修订版)第一条本基金专项资助我校成绩优秀、科研能力强的博士生进行短期出国交流和参加本学科领域有重要影响的国际学术会议。第二条本基金每年计划资助40—50名非在职博士生。第三条博士研究生因研究需要到大学或研究机构进行短期合作研究(一般不超过6个月),可由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并推荐,并凭对方邀请信,报研究生院审批。第四条博士生短期出国交流,研究生院一般资助国际往返路费。获得补助的博士生须与研究生院签订书面协议,并严格遵守协议,所需经费由导师先支付,博士生回国后按协议规定向研究生院提交访问总结及相关材料,研究生院审核后一次性将补助经费拨给导师。第五条博士生以第一作者(若为第二作者则第一作者应为其导师)并以东南大学名义撰写的科研学术论文被本学科领域有重要影响的在境外召开的国际学术会议所接受,通过预审并应邀在大会或分会上宣读论文,可凭会议正式录用通知,先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导师和院系审核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审批。第六条博士生参加国际会议,研究生院资助经费主要用于路费和会议注册费,一般为5000—15000元;出国所需经费一般先由导师支付,每个会议每次最多资助两人。获得补助的博士生须与研究生院签订书面协议,并严格遵守协议。第七条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博士生回国后按协议规定向研究生院提交会议报告及相关材料,研究生院审核后一次性将补助经费拨给导师。第八条参加国际学术交流的博士生有责任和义务在会议期间积极宣传东南大学,自觉遵守外事纪律,并按期回国。第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在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