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采购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2012〕02号关于开展《采购师》资格认证鉴定工作的通知各企事业单位:《采购师国家职业标准》已经由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式颁布施行。该标准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采购管理人员的职业培训及资格认证有了统一规范和科学依据,并已正式纳入国家考试制度这一法制轨道。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9)35号文件】的精神与国家规定的“就业准入,执证上岗”的原则,逐步实行持证上岗和职业资格考试将是采购从业人员的必然趋势,为进一步配合政府大力推行采购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通过规范的职业培训和国家认证有效提升我国企(事)业单位采购管理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从而强化科学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经国家职业资格江苏考试认证管理办公室授权委托常州振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江苏省内进行采购师国家职业资格实验性培训工作,考试合格者,可获得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高级采购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请各企(事)业单位抓住机会认真做好相关组织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鉴定对象各流通企业的采购总监、采购经理人/主管、采购部、供应部经理、供应部人员、品质部门经理、供货商辅导师、计划物料部经理、财务经理等。二、培训鉴定内容授课内容注重案例分析,突出可操作性,具体内容如下:、、、商务洽谈、、货款支付、、、采购物流管理、采购成本管理、、采购管理信息化方案设计、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三、培训鉴定时间及地点考试时间:9月23日考试地点:中共江苏省委党校、常州市委党校(以报道通知为准)四、培训费用(一级)高级采购师:5900元/人(二级)采购师:4500元/人上述费用包括:报名费、培训费、鉴定考试费、证书费等。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五、证书颁发鉴定合格者可获得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所属试点省市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管理和网上查询,全国通用。其可作为招聘录用、考核晋升、岗位续聘、职称评定、加薪的重要参考依据。同时可获得《长三角采购师联谊会》资格和会员证书。六、鉴定方式高级采购师考试分为:理论知识考核、专业能力考核、综合评审考核。均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采购师(二级)考试分为:理论知识考核、专业能力考核。均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七、申报条件高级采购师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