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石门镇总体规划评估与修编采购编号:采购文件采购人:重庆市江津区石门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旭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一九年一月目录第一篇投标邀请书 第二篇项目内容及要求 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 第四篇评标办法 第五篇投标人须知 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 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篇投标邀请书四川旭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市江津区石门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石门镇总体规划评估与修编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招标项目内容项目名称投标最高限价(万元)投标保证金(万元)履约保证金备注石门镇总体规划评估与修编中标价的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招标文件发布时间:年月日。(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及全部相关资料,投标人自行在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三)投标地点:江津区交易中心开标室。(四)递交标书开始时间:年月日。(五)递交标书截止时间:年月日。(六)开标时间:年月日。(七)开标地点:区交易中心开标室。(八)所有时间均以投标保证金系统倒计时为准。五、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保证金只能通过电汇或网银方式缴纳,从投标人账户或其上级公司账户提交,不得使用其它方式进账,否则投标无效。转款时在备注或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请投标人注意投标保证金在银行往来的在途时间,未充分计算在途时间造成保证金延迟到账的,后果自负。(二)投标保证金账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支行营业部开户行行号:户名: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三)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投标时提交投标保证金银行票据、开户许可证原件携带至开评标原件备查。(四)保证金退还方式区交易中心已全面启动投标保证金自动收退系统。请各投标人或供应商登录江津区交易中心网站,进入注册登记界面,按照采购文件附件中《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投标人基本信息注册登记的通知》的要求,免费完成一次性注册登记,并保证注册登记信息的准确和完整(区交易中心不再复核注册信息)。本中心退还投标保证金将以注册登记的信息为准实现自动退还投标保证金。因投标人或供应商在投标前未注册或注册信息有误而导致无法退还保证金的,投标人自行负责。因投标人或供应商注册登记信息有误,导致投标保证金无法退还的,投标人请及时与交易中心财务科()联系,更正完善注册信息。保证金退还查询电话:(区交易中心采购一科)(区交易中心财务科)保证金退还进度查询网站地址: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七、投标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若有补遗文件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区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