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电梯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电梯安全运行,保障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依据《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监察条例》,特规定如下:
电梯使用单位必须对电梯使用运行的安全负责,应至少设电梯安全管理人员一名。并建立健全电梯设备技术档案有关管理制度。
电梯使用单位必须委托有质量技术监督局签发的有资质许可的电梯专业维修保养单位对电梯设备进行维修、保养,以保证电梯的安全运行。
在用电梯实行定期检验制度,检验有效期为一年,未经检验或超过检验周期或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继续使用。
电梯《安全检验》标志应粘贴在电梯轿厢内明显位置。每台电梯都应有明显的《安全乘梯须知》或《电梯使用须知》。
严格执行电梯设备的常规检查制度,当发现电梯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整改,严禁带故障运行,各种检查应均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电梯使用单位负责人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电梯《应急救援预案》演录在案备查。
新装、大修、改造电梯前,应到市质量技术监督机构办理告知手续,然后经检验部门审批资料合格后即可开工,经检验合格后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方可交付使用。
电梯维修、保养人员及司机必须经专业培训和考核,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工作。
电梯司机应做到①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②认真的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工作守则,③及时制止违章乘梯,宣传安全乘梯(使用)须知。
电梯发生严重事故或致使人员伤亡事故,使用单位要保护好现场,并应采取紧急救援措施立即报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
电梯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电梯技术档案的管理涉及到电梯的技术资料及相关资料的保存与完整。它应直接反映出电梯的状况及电梯的有关数据,因此它是非常重要的。
电梯技术档案应由专门的部门或人员进行专项管理;
电梯的原始技术档案及检验报告、建档登记、维修保养过程中形成的各种质量记录均包括在技术档案内;
有关质量记录应填写清晰、及时、完整并有签字认可;
有关部门及人员对质量记录进行收集整理,定期移交部门或人员存档;
有关责任部门应按录,不得有破损现象;
各有关质量记录、检验报告保存期限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存档(如技术监督局定期年检报告及检验意见通知书至少应保存三年);
当需用技术资料及有关质量记录时,经过必要的审批可暂时借用。
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各相关人员的职责
电梯管理部门负责人岗位职责
电梯管理部门负责人在单位法人领导下,对本单位电梯的管理、运行及大修、改造项目、工程进度和施工安全计划、组织、实施检验和监督责任,执行本单位与维保单位签定的电梯维保、运行协议,对电梯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管理,以保证电梯的正常运行。
在电梯正常运行中,按照有关标准规范进行质量检查及时对运行中发生的故障组织进行修理或采取具体的预防措施;
对在维修工程中及司机操作时的各种不安全因素和违章提出警告批评或经济处罚;
对定期检验后技术监督局检验人员提出的“检验意见通知书”具体内容经整改后进行检查,并监督执行;
单位负责人每月最迟15日内组织相关人员对运行电梯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工作,了解电梯的运行状况;
协调各有关部门解决电梯出现的故障等问题,清楚维修人员、司机安全运行工作内容;
代表单位与业主、维修单位等进行工作联系,听取意见与建议,不断改进工作,增强乘客满意程度;
定期组织关于电梯的《紧急救援预案》演习工作;
定期向单位法人进行工作汇报。
电梯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职责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单位负责人)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员:
(单位电梯管理人员)
(单位安全保卫人员)
(单位安全员)
(维保单位负责人)
(维修人员)
(电梯司机)
电梯因停电、故障等原因将乘客困在轿厢内,需要解救困人时,由组长负责,组织、联系其他小组人员应立即赶到现场。
当电梯发生漏水、火灾或地震事故时,组长最迟应在30分钟赶到现场,其他小组成员应尽快赶到现场,组织维修或抢救;
每年至少一次由组长负责组织《电梯应急救援》演习;
定期巡视检查应急救援物品,如易燃易爆的单独保存消防器材应放机房固定部位并应保证在合格有效期内;
一旦发生事故,由本组长指挥现场,发生伤人事故时,组织人员打电话报警,救援小组成员救助伤员,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及时上报单位法人,事故后要认真分析发生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并应写出事故报告。
定期对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电梯故障“应急救援”措施及有关专业知识的培训,事故案例的学习,组织单位人员现场演习培训及逃生方法等等。
电梯《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对本单位电梯的正常运行负全责;
负责对救援物资的准备、管理工作。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是指导和监督各部门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的工作范围在单位全部工作活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