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员工工作评估原则及评估程序
(1)评估是对员工工作成绩的考核的方式。
(2)评估必须公平、公正、客观。
(3)在评估过程中,应对员工以往的工作表现及效果进行客观评估。
(4)每项评估内容应有具体的事实为依据。
(5)为达到更客观和更全面,评估前,评估负责人应征询其它部门的经理、主管、员工对被评估员工的意见,作为参考依据。
(6)在评估的同时,应对被评估的员工提出更高的目标及要求。
(7)对评估总分低于60分以下的员工,应进行指导;低于标准分(总分50分以下)的员工,可以辞退.
(1)评估分为书面评估及面谈两个步骤。
(2)评估逐级进行,即总经理评估总监,总监评估部门经理,部门经理评估部门主管,部门主管评估员工。
(3)进行书面评估时,应先由其直接上司进行,填写《员工工作评估表》,然后报上一级审批。
如:部门主管在评估普通员工时,先由主管对员工进行书面评估,填写评估表格,报送部门经理及总监审批o
(4)当进行评估面谈时,应有部门主管、部门经理、人事部评估员及员工4人参与。
(1)试用期评估:适用于试用期新员工。
(2)年度评估:适用于工作满一年的员工。
(3)晋升评估:适用于拟晋升的员工。
第一步:人事部发出评估通知单。
人事部将会提前1个月给各部门负责人(总监、经理)列出名部门需评估的员工名单及最后评估期限。
第二步:部门评估负责人进行书面评估,并填写《员工考核鉴定表》。
各部门评估负责人应在员工评估期满前15天内完成《员工考核鉴定表》,并报更高一级领导审核。
第三步:人事部核查《员工考核鉴定表》。
各部门评估负责人将审核后的《员工考核鉴定表》交人事部核查。人事部如发现评估的分数低于标准或工资、职位
调整超出额定的范围时,人事评估员将在紧接着的l周内与部门负责人讨论评估内容及其合理性。如果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则由执行总经理或总经理做最后决定。
第四步:副总经理或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