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黄兴镇(干杉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年修订版)黄兴镇人民政府二〇一六年六月黄兴镇(干杉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年修订版文本目录前言 第一章总则 第一节规划目的 第二节规划任务 第三节规划编制依据 第四节规划范围和期限 第二章规划背景 第一节区域简况 第二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 第三节土地利用现状 第三章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第一节土地利用战略 第二节土地利用目标 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第一节农用地结构调整 第二节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第三节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第五章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第一节严格保护耕地 第二节加强基本农田保护 第三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 第四节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措施 第六章建设用地空间布局与管制 第一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第二节建设用地规模与布局 第三节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第七章土地利用分区与管制 第八章生态环境建设和地质环境评价 第九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十章附则 附表 附表干杉片区主要控制指标表 附表干杉片区年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附表干杉片区年耕地保有量规划表 附表干杉片区年土地整治规划表 附表干杉片区年建设用地指标分解表 附表干杉片区年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 附表干杉片区年重点建设用地项目规划表 前言《干杉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以下简称“《现行规划》”)自批准实施以来,对加强干杉镇土地利用的宏观管理及实施土地用途管制,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障重点建设项目和生态建设用地,促进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年新一轮行政区划调整过程中,原干杉镇被整体划入黄兴镇,在长沙县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强力推进城乡统筹和产城融合建设的大背景下,原干杉镇(以下简称“干杉片区”)凭借其东临黄花国际机场、西靠长沙高铁新城的优越地理位置,将成为长沙县发展前景最具优势的卫星城镇之一。干杉片区面临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现行规划》与干杉片区社会经济发展定位、发展方向与用地布局等方面的矛盾逐步凸显,亟需对《现行规划》进行修改和完善。《现行规划》修改以《长沙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实施评估报告》为基础,以《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号)、《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国土资发[]号)等文件和国家有关土地利用的法律法规为依据,并结合干杉片区自身的土地利用特点以及近几年来土地管理实际,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土地利用结构进行调整和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引导干杉片区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并提出保障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以便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统筹管理作用,更好的服务于干杉片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第一章总则第一节规划目的进一步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落实耕地数量和质量保护并重制度,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土地利用中的宏观调控作用,加强对土地利用的宏观管理;促进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有效控制新增非农建设用地规模;实现土地可持续利用,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干杉片区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第二节规划任务根据现行规划实施评估情况,综合研究和确定土地利用的目标、发展方向,统筹安排各类用地,协调各类用地矛盾,确定各类用地规划,划定土地用途区,重点安排好耕地、生态建设用地和环境保护用地及其他重点产业、基础设施用地,确定村镇建设用地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规模和范围,以控制和引导城乡土地利用。第三节规划编制依据一、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湖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条例》、《湖南省耕地质量管理条例》二、国家和湖南省的有关政策文件及批复、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号)、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个重点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发〔〕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计划管理的通知》(湘政发〔〕号)、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与修改工作的通知》(湘国土资发〔〕号)、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国土资发[]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函发[]号)、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办公)会议纪要(第号)(年月日)三、相关规划及规程、《长沙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干杉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年修改)、《长沙县土地整治规划(年)》、《长沙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