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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业优惠方案实施细则.doc

上传人:ttteee8 2019/10/23 文件大小:39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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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业优惠方案实施细则.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郎溪小商品市场招商方案实施细则为促进经营户积极进场经营,鼓励经营户在市场开业期间踊跃开业,做活做旺市场,扩大市场影响,加速市场前期的培育,使市场能迅速积累人气,并能与经营户形成良好的沟通互动,实现市场稳定健康有序的发展,创建繁荣和谐的“郎溪小商品市场”。制订以下开业优惠方案及实施细则:一、经营补贴补贴期限1、 2013年7月1日前入驻商户,,补贴期限为市场试营业后15个月。2、 2013年7月1日至2013年10月1日入驻商户,,补贴10个月。3、 2013年10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前开业的经营户,,补贴6个月。4、 底层一拖二商铺每户入驻面积达到500平方以上的,三层经营户入驻面积达到2000平方以上,补贴期限额外增加3个月。5、 三层经营户补贴标准按5元/rtf/刀计算,补贴期限与一二层商铺相同。实施细则1、 经营户装修符合要求、消防要求达标、签署《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业主临时管理规约》、无拖欠管理费用、配合管理公司工作、制作统一店招、店内货物展示齐全,已缴纳履约保证金1万元、每月正常经营天数达到26天的经营户发放经营补贴。2、 管理公司每日安排人员不定时(上下午各一次)对登记的开业经营户进行经营考勤,考勤以经营户签字为准。3、 对未达到开业标准及经营天数的,扣除当月经营补贴,特殊情况(如生病、进货)提前在市场管理公司请假,当月经营天数不低于24天(包括24天),当刀经营补贴按半数发放。连续2个月不符合耍求的经营户,取消其补贴权利。4、 对经营户合同签订后,在房屋交付使用15天内仍不进场装修、铺货、铺货面积未满经营面积2/3、铺货面积未满商铺墙面3/4,装修过于简单(以市场管理公司验收为准,同业态经营商户监督认可)、达不到开业条件的不在此补贴范围内。5、 经营户开业后需自行到市场管理公司办理补贴登记。未登记经营户,不在此补贴范围内。6、 在市场试营业六个月内退场的经营户,市场管理公司有权全额收回或取消其在经营期间的经营补贴。7、 经营补贴以经营考勤为依据,市场试营业三个月后,张榜公示,按季度结算兑付。经营户出具相关有效证件(商户负责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以现金形式发放。租赁优惠租赁优惠期限1、 2013年7月1日前对所有签约入驻市场经营的商户,一次性缴纳2个刀房租,并每间商铺缴纳履约保证金1万元(三层商铺每间5万元),减免第一年度租金十个月。2、 笫二年度一次性缴纳第二年房租4个月,减免笫二年度租金八个月。3、 第三年度一次性缴纳第三年房租6个月,减免第二年度租金六个月。4、 第四年及第四年以后租金以第三年租赁价为基数,递增不超过10%o实施细则1、 经营户装修符合要求、消防要求达标、签署《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业主临时管理规约》、无拖欠管理费用、配合管理公司工作、制作统一店招、店内货物展示齐全,铺货、铺货面积达到经营面积2/3、铺货面积达到商铺墙面3/4,已缴纳履约保证金1万元、每月止常经营天数达到26天的经营户,方可享受此房屋租赁优惠。2、 商铺只得用于正常经营,不得挪作他用。责令不改的管理公司有权取消其免租期直至收回商铺。3、 对拖欠市场相关费用超过15天未交商户,经多次催缴不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