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尤溪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尤溪县人民政府二〇一七年十月目录前言1一、指导思想2二、调整原则3三、调整主要内容4(一)关于耕地调整4(二)关于基本农田保护调整5(三)关于建设用地调整5(四)关于其他规划指标调整6(五)关于中心城区规划指标调整7四、指标分配方案8(一)耕地、基本农田保护指标8(二)园地、林地规划指标分配8(三)建设用地规模规划指标分配8(四)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规划指标分配8(五)补充耕地规划指标分配9五、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与保护10(一)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10(二)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10(三)切实加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11六、土地利用布局优化调整12(一)推进“多规合一”和“三线”划定,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用地布局12(二)耕地与基本农田布局13(三)园地和林地布局13(四)建设用地布局13七、保障措施17(一)严格执行规划执法监督与责任追究制度17(二)完善耕地保护政策和机制17(三)健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机制17(四)加大生态保护力度18(五)同步更新规划数据库18附表19前言为更好地保障“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确保耕地数量稳定、质量不下降,提高土地利用节约集约水平,维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按照《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国土资文〔2016〕328号)及《福建省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根据《三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尤溪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尤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本方案。方案主要阐明尤溪县土地利用指导思想与调整原则、规划调整主要内容,明确全县土地利用规划目标、各行业各乡镇用地安排和土地利用政策,指导全县依法开展各项土地利用活动。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支持福建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和加快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建设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海西绿色产业先行区、海内外朱子文化融合区、省会中心城市后花园的目标,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依据土地调查数据和规划中期评估结果,合理调整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和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统筹推进“三线划定”和“多规合一”等相关工作。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统筹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统筹城乡土地利用和耕地保护,统筹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合理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强化规划管理和用途管制,为建设“经济更繁荣、城乡更美丽、生态更文明、创新更迸发、社会更和谐”的新尤溪提供强有力的国土资源支撑。二、调整原则(一)总体稳定、局部微调。按照国家和省确定的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指导原则、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继续实施规划确定的土地分区引导原则,保持建设用地和基本农田布局总体稳定,结合各地“十三五”规划部署,合理调整耕地、基本农田和建设用地等主要规划指标,优化土地开发利用结构与布局。(二)坚守红线、量质并重。按照坚守耕地保护红线,确保实有耕地数量基本稳定、质量不下降的要求,以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的耕地数量为基础,科学确定各地耕地保有量。优质耕地除实施国家、省重大发展战略、“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难以避让的以外,应划入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三)节约集约、优化结构。坚持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加大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力度,统筹建设用地增量与存量,统筹基础设施与城乡建设用地,统筹城镇与农村建设用地,合理调整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四)加强协调、充分衔接。坚持科学论证、标准统一、民主决策,强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和生产力、交通布局等相关专项规划的协调,做好对下级规划的控制,完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三、调整主要内容(一)关于耕地调整1、严格保护耕地按照全国坚守18亿亩耕地保护红线,确保实有耕地数量稳定、质量不下降的要求,至2020年内,()。2、强化对各项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控制将减少占用耕地作为建设项目选址和方案审批的重要依据,尽量少占或不占耕地,有效保护耕地资源。()以内,其中2015-()以内。3、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适合山区的优质高效的生态农业,通过农业结构调整提高耕地的利用率。2015-()。4、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全面推进土地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