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重庆赛区比赛的通知各高校:2013年11月8日向2013年全球创业周中国站活动组委会专门致贺信,特别强调了青年学生在创新创业中的重要作用,并指出全社会都应当重视和支持青年创新创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作出了专门部署,指出了明确方向。为贯彻落实系列重要讲话和党中央有关指示精神,适应大学生创业发展的形势需要,在原有“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基础上,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全国学联决定,自2014年起共同组织开展“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每两年举办一次。现将2014年重庆赛区竞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大赛名称“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二、活动主题中国梦,创业梦,我的梦三、参与单位主办单位:团市委、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人社局、市科协、市学联承办单位:重庆工商大学四、组织机构大赛设立领导小组,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的有关领导组成。大赛设立全市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市组委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组成,负责大赛各项工作的组织开展。全市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大赛的日常事务。(以上组织机构名单见附件1)大赛设立指导委员会,由全市组委会邀请享有较高知名度并关注青年创业的经济学家、企业家、风险投资界和新闻媒体界等人士担任成员。大赛设立全市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市评委会”),由全市组委会聘请各相关领域专家学者、企业家、风险投资界人士、青年创业典型等组成,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五、大赛内容(一)主体赛事:第九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以上3项主体赛事需通过组织校级预赛或评审,进行选拔提高后报送市级复赛。有关具体安排将另行通过书面通知、全国官方网站等形式和渠道进行公布。(二)专项赛事:全国大赛将在符合大赛宗旨、具有良好导向的前提下,设立MBA、移动互联网创业等专项竞赛,由全国决赛承办单位共青团湖北省委协调团市委及高校负责具体组织,组织执行机构另设,奖项单独设立。:(1)组织形式:由赛事承办方会同部分高校发起,组织和邀请国内设有MBA专业的各高校参加。(2)参赛对象:就读于MBA专业的在校学生。(3)参赛形式:通过申报创业项目计划书(是否已投入创业及创业领域不限,申报不区分具体组别)参加该项赛事。(4)参赛名额:每所高校只能组成1支团队参赛。(5)赛事组织开展时间:2014年3月启动,9月进行决赛。:(1)组织形式:由赛事承办方直接面向国内各高校开展。(2)参赛对象:高校在校学生。(3)参赛形式:通过提交基于移动互联网领域的创业项目计划书(是否已投入创业不限,鼓励申报已创立小微企业、科技企业的项目,申报不区分具体组别)或APP应用程序等移动互联网作品说明书参赛。(4)参赛名额:每所高校最多可申报3项。(5)赛事组织开展时间:2014年3月启动,9月进行决赛。以上2项专项竞赛无需组织市级比赛,有关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六、推进步骤大赛的3项主体赛事分校级预赛、市复赛和市决赛、推报全国参赛、参加全国比赛等4个阶段。(一)2013年11月至2014年3月,校级预赛:发动全市高校组织校级选拔赛,并对照评分标准重点打造优秀作品,准备分类向市级比赛推报。(二)2014年4月至5月,市复赛和市决赛:举办全市复赛和决赛,其中,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实行项目分类申报,即分为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具体标准详见附件2)。高校在推报复赛项目时,一般本科院校限报15件作品,其他学校限报12件作品。每所学校报送作品多于5件时,参与创业实践挑战赛的不得低于30%,参与公益创业赛的不得低于15%。全市评委会将在复赛、决赛阶段,针对两类项目实行相同的评审规则;计算总分时,将视已创业项目实际运营情况,在其实得总分基础上给予1%至5%的加分。一般本科院校、高职及民办高校,将分开评比排名。各高校需在“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官方网站()进行校级、市级参赛项目网络报备和申报。凡未上网报备的高校,视为未举行校级预赛,取消参加市级比赛资格。(三)2014年5月30日前,推报全国参赛:汇总全市复赛、决赛成绩,选拔其中优秀作品,由全市组委会督导相关高校对项目申报表及相关材料认真把关,按照统一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