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河南省洛阳理工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及考核办法为推进我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绩效工资制度,进一步激活内部活力,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学校全面、持续、快速发展,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意见》(豫政办2011?136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以下方案:一、组织领导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分配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学校工资收入绩效工资分配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学校综合办公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二、、注重实绩的原则。完善绩效考核的内容,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促进发展的原则。鼓励教职工教书育人,引导教职工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及管理能力。、优绩优酬的原则。适当拉开收入分配差距,切实做到重实绩,重贡献,重质量,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公正简便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发扬民主,统筹兼顾教师与管理服务人员,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科学规范、合理易行的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三、分配对象绩效工资分配对象为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四、绩效工资构成及比例分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占70%,奖励性绩效工资占30%。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保持相对固定,具体标准按照省财政厅根据学校教职工岗位类别和岗位等级确定,按月发放。(绩效工资总额30%部分),根据考核结果,分月度和年度发放。五、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包括:奖励性基础津贴、特项奖励及津补贴、工作量绩效奖励、年终奖励四个部分。具体分配办法如下:(一)奖励性基础津贴(约26%)、职称确定,标准如下:主要校领导:400元/月/人;其它校领导:320元/月/人;高级职称:280元/月/人;科级、讲师等中级职称、工人技师:220元/月/人;科员、助理讲师等初级职称及以下、工人高级工及以下:200元/月/人。,奖励性基础津贴标准适当调高。,取最高标准发放,并同时参加教师考核和管理服务人员考核(分别占70%、30%)。具体考核办法见《洛阳理工学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附件3)。(二)特项奖励及津补贴(约18%)(约8%)学校从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拿出专项资金用于班主任津贴的考核发放。班主任津贴分为基本津贴和考核津贴,按在校生每生每月9元考核计发。其中基本津贴为100元,按每标准班人数为40人计算;。班主任月考核成绩为负分者,按津贴分值相应扣除,直至扣完。具体考核办法见《洛阳理工学校班主任津贴量化考核办法》(附件2)(约5%)按照招生任务完成情况给予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另行制定。、加班补贴(约5%)学校从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拿出5%用于节假日值班、加班等补助。具体考核办法见《洛阳经学校值班加班补贴考核办法》(附件4)(三)岗位工作量绩效奖励(约46%)根据岗位性质和确定的工作量,按照相关考核办法核发月度工作量绩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