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为推进教师教育科学发展,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建设教师终身学****体系,促进教育强市可持续发展,根据《2008-2012年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划》,制定本办法。一、对象范围我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对象范围包括: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专任教师及中小学实验教师(实验管理员)和图书管理员;市、区两级教研部门、教科所、电教部门、少年宫和区级教师培训机构中具有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上述培训对象以下统称“中小学教师”)。二、实施机构(一)培训机构。广州大学是我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主要培训机构,统筹中小学教师培训业务,组织培训资源,负责中学教师继续教育课程建设,组织开展中学教师继续教育全员培训,及市、区(县级市)两级培训机构的培训者培训和市级骨干教师培训等各项专题培训,负责全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学籍和教务平台的管理,以及为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和各区、县级市教师培训机构教师办理学分免修和验证等工作。广州市幼儿师范学校是我市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的主要培训机构,统筹幼儿教师培训业务,组织培训资源,负责幼儿教师继续教育课程建设,负责幼儿园骨干教师培训等各项专题培训。广州远程教育中心是我市中小学教师远程教育的培训机构和继续教育信息化建设的主要实施机构,负责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综合管理信息化的建设实施和市、区(县级市)、校三级教师继续教育网的建设及运行服务支撑。各区、县级市教师培训机构统筹本区域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业务,组织培训资源,负责本区域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培训工作,负责办理本区域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学分免修和验证等工作,以及学籍管理、教学教务管理工作。(二)培训基地。广州市中小学教师培训基地是教师培训机构的补充,在市级培训机构的统筹下开展教师培训业务。我市市级中学教师培训基地主要有:广州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广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广州市电教馆、广州市中学特级教师协会、广州医学院、广州市团校、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和广州书画学院。市教育局根据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需要,对市级培训基地进行认定。各区、县级市教育局根据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需要,可认定一批区(县级市)级培训基地。(三)中小学校。各中小学校要制订本校教师的年度培训计划,做好参训教师的组织选派和管理指导工作,将教师的培训及考核、考证情况记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晋职、评优、评先、考核的重要依据;负责组织实施校本培训工作,负责校本培训课程建设,抓好校本培训的过程管理和档案材料的管理;每学年要更新本校教师信息一次。三、课程设置和管理(一)课程设置的内容、类别。课程设置主要分为两类:。公共课分为公共必修课与公共选修课两类。本周期开设两门公共必修课:《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网络课程);《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网络课程)。此外还开设思想政治理论、哲学与社会科学、教育政策法规、现代教育思想和观念、新课程培训、师德教育和班主任工作、教师专业化的理论与实践、心理健康教育等选修课。从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岗位的教师必须选修心理健康教育培训课程;从事班主任工作岗位的教师必须选修班主任工作培训课程。。学科专业课为中小学教师按学科专业对应的课程。包括学科知识的新进展、新课程教材教法与教学设计、学科论文撰写、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整合的方法、学科活动课程指导等。(二)课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