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xxxxxxxxx工程项目部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暂行规定为改进和完善工程(劳务)分包管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企业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现状,制定本暂行规定。一、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的原则合法自愿,合作共赢,兼顾企业和分包方利益的原则;严密条款、统一文本、严格审批、事先控制的原则;项目部规范操作,法人单位严密监控,集团公司与工程公司分级管理的原则。二、合同签订前的几项规定招标前必须对外部劳务队伍的资格进行审查;必须实行“阳光招标”,择优选用劳务队伍;劳务队伍上场前必须签订合同,不签合同不准上场,不得开工;4、不得签订开口合同,合同中的项目单价必须明确。三、合同的签订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原则上以法人单位的名义进行,加盖法人单位的合同专用章。严禁签订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合同。工程(劳务)分包合同一般采用以下三种合同形式:(1)工程分包合同形式:法律法规或建设单位准许分包的单项工程,应与具有相应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资质的分包单位签订工程分包合同。分包合同条款参照集团公司下发的《工程施工劳务协作承包合同书》范本中的条款及业主合同条款。《工程项目承包单价及费用表》(附表一)中工程项目清单采用业主清单,则工作内容应注明业主计量规则中的工作内容;若工程项目清单不采用业主清单,则工程项目及工作内容采用《集团公司1内部工序计量规则》(附表二)(以下简称内部计量规则)中的项目名称及工作内容。劳务分包合同形式:法律法规或建设单位明确不准分包的工程项目,应与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分包单位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劳务分包有两种方式:①劳务队伍自带大型设备的,合同文本应采用集团公司下发《工程施工劳务协作承包合同书》范本,《工程项目承包单价及费用表》(附表一)中的工程项目及工作内容应采用内部计量规则中的项目名称及工作内容;内部计量规则中没有的项目名称及工作内容、单价可以自行增加,并报上级成本管理部门审核备案。为便于外部检查及审计,应将劳务协作合同分解为劳务分包合同及设备租赁合同,并将合同价分解为劳务费用及设备租赁费用,但合同费用不变,并在验工计价表及财务核算表体现出工费、设备租赁费;②劳务队伍不带大型设备,合同文本应采用集团公司下发的《劳务分包协议》范本,《劳务分包项目及单价表》(附表三)中的工程项目及工作内容必须采用内部计量规则中的项目名称及工作内容。个别工程项目,如果建设单位(业主)或行业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可以另行签订能够适应有关检查的合同,但该合同不得作为结算的依据,也不具有法律效力。自带劳务合同形式:项目部或工程公司自带劳务组织施工的,执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必须与每一名劳务工签订临时用工合同,合同文本采用《临时合同工劳动合同书(示范文本)》(附件一)。签订合同前,项目部必须根据不同分包形式的要求对外部劳务队伍进行相应的资信审查,根据集团公司《外部劳务管理办法》和集团公司《外部劳务公开竞标招标办法》中的相关要求,按外部劳务队伍招募制度择优录用。合同签章手续必须完备。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应亲自签字,同时加盖法人单位合同专用章。签订工程(劳务)分包合同一般由项目部具体负责实施,严格执行2以下报批程序:项目部审查外包队的相应资信证件的原件,对该原件的真实性负责。根据集团公司统一的合同示范文本拟定合同条款,填写《项目经理部签订合同审批表》(附表四)并签署具体意见。将资信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外部劳务队伍公章)、拟定的合同文本和《审批表》上报审批;报外部劳务队伍管理部门审查外部劳务队伍的信誉状况;报成本管理部门审查核定分包价款;报法律事务部门审查合同的合法性;报公司领导审批;公司领导在《项目经理部签订合同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后,正式签订合同。未经以上程序进行审批或审批未获批准,项目部不得签订合同。7、通过工程分包或劳务分包进行施工的,必须坚持先签合同再上场。工程设计资料不全、工程量不明确的项目进行分包,应根据上级成本部门核定的最高限价签订单价分包合同;发生变更的应及时签订补充协议。严禁在合同中为外包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严禁外包方再将工程转包给第三方施工。项目部租赁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的必须签订设备及周转材料租赁合同,合同文本采用《机械设备租赁合同》(范本)(附件二)及《周转材料租赁合同》(范本)(附件三),签订合同的程序与签订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程序一样,合同单价不允许超集团公司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租赁最高限价。劳务合同单价的确定原则:(1)工程分包合同形式:《工程项目承包单价及费用表》的费用组成为最高限价中不变费用及可变费用,按最高限价及内部计量规则的规定计算合同单价,项目部限额供应材料款按合同规定计价时扣回,提供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的收取机械设备台班费及周转材料租赁费计价时扣回。(2)劳务分包合同形式:《工程项目承包单价3及费用表》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