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学校与教师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一、学生安全: 教室内: 1、每天上、下午上课前,班主任必须提前到教室巡视,发现有学生未到校,必须立即与家长联系。如果没有及时与家长联系,学生发生问题,全部责任由班主任承担。 2、实行每节课点名制,发现缺课学生,任课教师要及时与班主任联系,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任课教师没有及时向班主任反映,学生出现问题由任课教师承担;如果任课教师及时向班主任反映了情况,而班主任没有及时进行处理,产生后果则由班主任承担责任。 3、规范学生进校园制度,凡是学生进到校园,任何教师或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学生回家,学生中途因病或其他事必须回家,当堂授课教师要及时通知家长和班主任,由家长亲自接走孩子,如因教师工作安排不到位,致使学生出现安全问题,由安排回家的教师承担全部责任。教室外: 1、课间学生不遵守校规校纪,出现安全事故,班主任要承担教育责任。 2、教师派学生去办任何事情,必须强调安全问题,在此过程中学生出现安全问题,由委派教师全面负责,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3、课间操、放学、上下课等学生上下楼梯、各种活动一定要按学校的规定有秩有序,班主任要加强教育管理。当堂任课教师要全面负责授课班级学生安全,学生发生事故,任课教师承担相应的责任;班主任如果未加强教育管理,根据事故大小给予一定处分。大型集会等其他重大集体活动,班主任要对学生全面负责,如出现安全事故,班主任承担责任。4、各班主任要加强学生午餐纪律教育和管理,学生如需回家吃饭,班主任必须亲自将学生交给家长,否则出现任何事故,班主任要承担全部责任。学校外: 1、班主任要加强学生校外安全教育,不爬高、不玩火、电、鞭炮等任何危险物品,不到池塘、工地、深山等任何危险的地方,不骑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等。 2、学生要遵守社会公德,凡是因不遵守社会公德被群众或其他教师反映情况属实者,在班级考核中给予扣分。二、教师教学行为安全: 1、教师要按时上课,提前侯课,铃声一响必须在教室。上课期间不准再接待家长和客人,不得离开教室,不得接听电话。如果由于教师上课不及时或离开教室,学生出现任何问题,则全部责任由该教师承担。 2、从上课铃响到本节课下课时间,任课教师要对学生课堂上的所有行为负起责任,教室(各室)内有电源插头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严禁学生触摸玩耍,任课教师要对学生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如果学生出现不应有的事故,所有责任要由任课教师承担。 3、按时下课,不能拖堂。因拖堂导致学生课间行为匆忙,发生事故,拖堂教师要承担全部责任。 4、体育课:学生上下课带队均由体育教师负责,如果铃响后学生没带到位或纪律较混乱,均属于没有及时上课。室外体育课期间,师生要统一在操场指定区域活动,严禁到教学区乱跑、乱喊、乱叫,否则,学生出现任何安全事故,责任由当堂体育课老师承担。 5、所有教师要严格按课表上课,不得私自调课,确实需要调课必须向当天值班领导申请批准,并且及时补课。 6、严格请销假制度,有事不能到校,必须提前向值班领导请假,回来后及时销假。上班时间有紧急事确需外出,要向值班领导请假,不请假的按旷工对待,而且承担外出的全部责任和后果。 7、教师有事不能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必须及时向值班领导请假。 8、放学后,教师留下辅导学生或做其他事情,教师本人必须留在教室,不能让学生留学生,并要亲自护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