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机关人员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考核目的为加强机关内部管理,全面考核机关人员工作完成和岗位职责履行情况,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增强服务意识和创新意识,确保实现经营管理目标。结合机关人员考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被考核人范围机关各部门部长及科员。第三条考核周期考核周期分为月度考核及年度考核,月度考核在次月月初进行,年度考核在年末进行。第四条考核原则考核实行逐级考核原则,即考核由直接主管对直接下级进行;隔级审核原则,即隔级主管对考核结果审核,并对可控部分进行调整。上级在给下属做绩效考核时,应秉承公正、公平的原则,对下属考核周期内的绩效表现给予客观、全面的评价。人力资源部作为考核监管和指导部门,监督检查考核的公正性、严肃性、规范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第五条考核内容工作实绩评价:指对被考核人员在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过程中所表现出的业绩做出评价。德能勤纪考评:指对被考核人在个人品德、职业道德、业务素质、工作作风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第二章考核组织和管理第六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考核工作。成员由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项目经理组成。人力资源部负责考核具体实施。第七条人力资源部应及时制定考核计划,明确考核目的、对象、方式、内容及具体要求,供各部门组织实施。第八条人力资源部统一整理、汇总参评人员考核结果。第九条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行为的将给予严肃处理。第三章考核方法和程序第十条月度考核月度考核实行自上而下的逐级考核,由各层级员工的直接领导实施。考评依据为《机关工作人员月度考核表》(详见附件)。部门负责人月度考核由分管副总经理负责,总经理审核、修正确认。部门科员月度考核由部门负责人负责,分管副总经理审核、修正确认。对于《机关工作人员月度考核表》的说明。月度考核表分为A、B、C三个类别,分别对应为:A,部门正职负责人;B、部门副职;C、部门一般工作人员。考核于次月1日开始进行,5日前报人力资源部。第十一条年度考核年度考核结合年终总结进行。对机关工作人员政治素质、组织纪律、工作作风、工作业绩等方面综合考评。被考核人根据个人工作完成情况及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对本年度德、能、勤、绩、廉方面的表现作出书面总结。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交部室负责人、分管副总经理审阅。由员工本人对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