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企业奖惩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公司正常经营、管理秩序,调动员工的积极性,遏制员工的违规违纪行为,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奖惩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二)规范标准和程序的原则;
(三)奖励应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
(四)对犯错误人员的处罚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福州诺亚方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所有员工和试用期员工,其他非正式员工的奖惩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四条本规定所指的各管理总部包括事业部。
本规定所指的高层管理人员是运营中心各部门副职(含安监委常委)、各管理总部和各分部副职(含)以上人员;
中层管理人员是运营中心各部门总助、各管理总部总助及各部门负责人、各管理总部所属事业部总经理、副总经理、场所总经理、总监、常务副总、第一副总和主持场所工作的副总经理;
基层管理人员是场所副总经理(含)以下、主管(含)以上管理人员。
运营中心和各管理总部本部没有担任管理职务的员工、场所领班(含)以下员工为一般员工。
总办出纳部经理、会计室主任、各管理总部财务总监(经理)是高层管理人员;总办出纳部副经理、
各管理总部财务部副总监(副经理)和收银组长是中层管理人员;各管理总部财务部核单组长、收银组主管是基层管理人员;未担任管理职务的会计、出纳和核单人员为一般员工。
保安大队大队长、教导员是高层管理人员,副大队长、副教导员是中层管理人员,中队长、副中队长是基层管理人员。
第二章奖励
第五条员工凡有以下一条或多条成绩者,公司视情给予奖励。
1、完成、超额完成经营利润指标,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
2、积极创新,改进经营管理,提高效益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
3、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正确处理,为保护公司财产和利益做出贡献者;
4、面对一切、身先士卒,在发生突发事件或公司遇到困难时,敢于面对、善于面对,为公司做出贡献者;
5、忠诚企业,坚持原则,对违反公司纪律和制度,伤害公司财产和利益的行为,及时制止或举报,为维护公司的利益做出突出贡献者;
6、为了维护公司利益忍辱负重或工作勤勤恳恳、认真负责,在平凡的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
7、在其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
第六条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形式。
1、月、季度、半年和年度统一评选先进集体和个人;
2、专项工作或在平时工作中成绩突出评为先进集体和个人;
第七条月、季度、半年和年度评选的先进集体的奖项
(一)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奖
1、月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奖;
2、季度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奖;
3、半年度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奖;
4、年度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奖。
(二)经营管理先进集体奖;
1、月经营管理先进集体奖;
2、季度经营管理先进集体奖;
3、半年度经营管理先进集体奖;
4、年度经营管理先进集体奖。
第八条月、季度、半年和年度评选的先进个人的奖项
(一)先进个人奖项
1、月先进个人奖;
2、季度先进个人奖;
3、半年度先进个人奖;
4、年度先进个人奖。
(二)荣誉称号奖
1、诺亚方舟之星奖;
2、董事长特别奖;
3、总裁特别奖;
4、感动诺亚方舟奖;
5、金牌总经理奖;
6、经营管理优秀奖;
7、创新奖;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