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颍东区贯彻实施《森林法》情况汇报尊敬的宋家伟副主任、唐晓枫副秘书长、各位检查组成员: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区“十一五”期间特别是近几年来《森林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如下。一、《森林法》贯彻实施基本情况近年来,我区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实施《森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紧紧围绕林业生态建设和林业产业发展目标,以建设“万里绿色长廊和森林生态网络体系”为重点,以“生态产业、绿色富民”为核心,大力实施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广泛开展植树造林,深入开展林权制度改革,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奋力拼搏,林业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多次被省、市授予“造林绿化先进单位”。目前,全区林业用地达到10650公顷,有林地10423公顷,活立木蓄积量84万立方米,%,%。,其中:速丰产林2万亩,,,上报公益林1万亩。新造林网庇护面积20万亩,巩固完善农田林网30万亩。,农民林业纯收入增加到102元。在《森林法》的贯彻实施过程中,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营造林业法治环境。多年来,我区高度重视林业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将《森林法》纳入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切实加强了林业法制宣传教育,着力营造良好的林业法治环境。在普法对象上,以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林业企业经营户、造林大户、育苗专业户等为重点,面向广大农村和农民群众。在普法形式上,广泛采用办专题培训班、送科技下乡、发放宣传材料、印发《颍东林业》简报、张贴标语、悬挂宣传横幅以及充分利用电视、广播、《颍东林业信息网》、《颍东区林业局信息公开网》等媒体对《森林法》进行宣传。据不完全统计,全区先后举办《森林法》专题培训班5期,印发《森林法》宣传资料3000多份。通过对林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学****和教育,在全区形成了良好的造林、护林的舆论氛围,为《森林法》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强化资源保护力度,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坚决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十一五”期间,,,森林资源实际消耗没有突破采伐限额,保持了森林资源的持续增长。开展“专项行动”,坚决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我区森林公安机关认真组织落实上级机关的部署,针对不同时期涉林违法犯罪活动的特点,相继开展了“冬剑行动”、“破案攻坚战”、“绿盾行动”、“绿盾二号行动”、“绿盾三号行3³动”等专项行动。通过开展一系列的专项行动,锻炼了森林公安队伍,加强了森林及野生动物资源的管理,遏制了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现象,加大了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打击、震慑了一批违反林业法律法规的违法犯罪分子,有效地维护了全区的林业生产秩序和林业治安形势的稳定,在社会上进一步形成依法保护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的良好氛围。自2006年以来,共受理各类涉林案件165起,查处157起,其中,滥伐林木案件79起,盗伐林木6起,无证运输木材案件39起,非法收购林木案件7起,非法收购、运输野生动物案件8起,毁坏林木案件12起,无证驯养繁殖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案件4起,林业治安案件2起,行政拘留1人,村庄宅基地林木纠纷案件调处6起,不予受理案件2起。没收木材9m,挽回经济损失40余万元,没收野生动物4254只,并对活体野生动物进行了放生。通过案件的查处和森林法的宣传,极大促进了森林法律法规的实施,木竹合法经营、林木凭证采伐、木材凭证运输已步入法制化、正规化轨道。3、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巩固绿化成果重点是做好午秋两季秸秆禁烧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颍东区政府适时下发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桔杆焚烧工作的紧急通知》,森林派出所按照林业局的要求,首先,加大宣传力度,制作宣传车牌,添制高音喇叭,录制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录音磁带,流动宣传,使广大农民知道焚烧麦茬的危害性、违法性,从思想上增强预防意识。其次,加强防火巡逻,及时安排警力下乡进行护林防火巡逻,加大对重点林区的麦收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机割麦茬不得过深,做到令行禁止。工作期间,为防止机割碰坏林木,森林民警指挥收割机安全收割,积极协助群众做好树木保护,同时还帮助农民收小麦,受到群众的赞扬。4、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努力营造健康森林。二、林业生态建设情况林业重点工程成效显著:颍东区林业经过“九五”、“十五”、“十一五”期间的长足发展,取得了丰硕的成果。97年实施了京九绿色长廊建设工程;98年对305省道进行了全面绿化;99-2000年开展了颍河、茨淮新河大坝绿化工程;2001年实施徐阜、阜淮铁路绿化工程,完成造林6013亩;2002年实施阜口、阜乌路城乡干道和乡村主干道等二期绿化工程,共完成造林7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