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目录第一章培训的目的 3第二章安全基本知识 3第三章时势政策与法律法规 4第一节时势政策 4第二节法律法规 16第四章井下安全作业规定 18第一节入井须知 18第二节出入井管理制度 20第三节采掘作业场所安全常识 21第四节井下作业通用安全规定 22第五节井下运输安全作业 25第六节天井升降设备安全作业 29第七节高空凿岩掘进安全操作 30第八节天井凿岩安全操作 31第九节采场凿岩安全操作 32第十节平巷凿岩安全操作 33第十一节巷道爆破安全操作 33第十二节采场爆破安全操作 34第十三节出、卸矿(渣)安全操作 34第五章生产事故类别、案例 35第一节生产事故类别及案例 35第二节事故报告 50第六章事故现场自救及救护 51第一节紧急救护常识 51第二节自救措施 52第三节急救方法 55第一节冒顶片帮事故预防与处置 56第二节放炮事故预防与处置 58第三节中毒窒息事故预防与处置 59第四节透水事故预防与处置 60第五节触电事故预防与处置 63第六节高处坠落事故预防与处置 65第七节提升、运输事故预防与处置 66第八节机械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置 68第九节物体打击事故预防与处置 69第十节坍塌事故预防与处置 70第十一节淹溺事故预防与处置 71第十二节尾矿库漫顶事故预防与处置 72第十三节尾矿库溃坝事故预防与处置 73第七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74非煤矿山员工安全培训资料第一章培训的目的(一)提高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素质。(二)实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三)企业:做到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第二章安全基本知识1、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2、我国职业病防治方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3、什么“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4、什么是“三级培训“?厂(矿)级培训、车间培训、班组培训5、《安全生产法》何时修订实施的?2014年8月31日修订,2014年12月1日施行。6、事故处理“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第三章时势政策与法律法规第一节时势政策1关于安全生产系列讲话精神一是以最坚决的态度,坚守红线,推进安全发展。“红线”就是“生命线”、“责任线”、“高压线”。对“红线”,要有敬畏之心、戒惧之心。二是以最严格的要求,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三是以最严厉的手段,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严肃责任追究。四是以最有效的措施,营造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五是以最大的勇气,推进安全生产改革创新。六是以最严明的纪律,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要充分认识廉洁执法永远是安全监管工作的生命线,坚持从严抓班子、从严带队伍、从严加强廉政建设,切实提高安全监管队伍素质,提高监管执法水平,真正做到懂抓治本、会抓预防、善抓落实、能抓遏制,不断提高安全监管执法实效。2、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74号)⑴必须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制,层层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体系。⑵必须依法设置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建立应急管理工作制度。⑶必须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邻近专职救援队签订救援协议,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物资,危险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护。⑷必须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编制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相衔接的应急预案,重点岗位制定应急处置卡,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⑸必须开展从业人员岗位应急知识教育和自救互救、避险逃生技能培训,并定期组织考核。⑹必须向从业人员告知作业岗位、场所危险因素和险情处置要点,高风险区域和重大危险源必须设立明显标识,并确保逃生通道畅通。⑺必须落实从业人员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停止作业,或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的权利。⑻必须在险情或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做好先期处置,及时采取隔离和疏散措施,并按规定立即如实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⑼必须每年对应急投入、应急准备、应急处置与救援等工作进行总结评估。3、《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1)金属非金属地下开采矿山安全生产十条规定⑴必须证照齐全有效,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健全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实行“一岗双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建立健全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所有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所应承担的职责,并建立配套的考核机制,确保责任制落实到位。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到位。对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必须严格按照62号令相关规定,切实加强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坚决遏制外包工程施工单位事故频发的势头。地下矿山更是重中之重,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