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优秀资料
西气东输管道(销售)公司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基本建设、更新改造、大修理项目的造价管理,严格控制成本,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严格控制工程投资和加强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和西气东输管道公司现行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列入公司年度计划的基本建设、更新改造、大修理、外委的定额维修列项项目实施阶段的造价管理。
第三条造价管理遵循的基本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合理确定工程造价。
2、大修理、定额维修项目应当年完成结算。当年完成的更新改造、新建项目原则上当年完成结算。
3、严格控制工程投资。严格按照公司下达的投资计划和批准的设计范围实施,不得随意扩大工作范围,不得随意提高设计标准,不得随意增加工程量。
4、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造价管理的法规和政策,认真执行中石油股份公司和西气东输管道公司有关造价管理的规定。
第二章造价管理职责
第四条管理处职责
1、负责本部门管辖的更新改造、大修理项目招标及合同的执行;
2、审核签认本部门管辖的更新改造、大修理项目的现场实物工程量、变更及各类签证,审核并办理更新改造、大修理项目的工程结算、结算资料归档;
3、审定本部门管辖的更新改造、大修理项目的各类费用。
4、负责签认本部门管辖的基本建设项目的设计变更、施工变更及现场签证等工程量。
5、负责本管理处的定额维修项目招标、合同签订、履行;负责定额维修项目的现场实物工作量、变更及各类签证,并办理工程结算及各类费用审定、结算资料归档等。
第五条基建项目主管部门(包括负责管理基本建设项目的项目部,工程技术处等)职责
1、负责基本建设项目建设合同的执行,确保施工计划全面执行;
2、负责基本建设项目现场实物工程量、变更及各类签证的工程量签认;项目部还应审查基本建设项目的各类费用;
3、对基本建设项目的各种索赔以及反索赔提出处理意见;
4、审核并办理基本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归档结算资料。
第六条专业管理部门职责
1、压缩机处负责站内压缩机部分的更新改造、大修理项目的方案审核和竣工工程量的审查确认;负责办理直接管理项目的结算及归档。
2、生产运行处负责站内压缩机以外的更新改造、大修理项目的方案审核和竣工工程量的审查确认;负责办理直接管理项目的结算及归档。
3、管道处负责线路更新改造、大修理项目的方案审核和征地费用控制,以及线路更新改造、大修理项目竣工工程量的审查确认;负责办理直接管理项目的结算及归档。
第七条采办处职责
1、负责设备、物资采购及所管合同的执行;
2、负责所管合同的反索赔;
3、对各种索赔提出审查意见。
第八条规划计划处职责
1、负责下达基本建设项目造价控制指标及调整;下达基本建设项目季度投资执行计划和年度调整计划;
2、负责下达更新改造、大修理项目年度计划及调整;
3、编制招标项目的标底;
4、抽查项目部管理并审查的基本建设项目的结算,审查非项目部管理的基本建设项目的各类费用,审查专业管理部门直接管理的更新改造、大修理项目的各类费用;审核专业管理部门直接管理的更新改造、大修理项目的各类费用;
5、对管理处审定的更新改造、大修理项目结算进行复核;
6、负责造价人员的资质管理和业务指导。
第九条审计监察处负责对工程结算进行审计和监督。
第三章计价依据
第十条凡符合《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招标的项目,应通过招标确定工程价款。
第十一条未施行招标的工程项目,除紧急项目外,应在施工前确定工程价款。未经公司批准先施工的项目,不予结算。
凡具备费用包干条件的工程项目,应实行工程价款包干。
第十二条确定非招标项目价款的依据
1、工程量依据:施工图纸、变更单、施工方案、签证单及其他相关文件。
2、定额依据
(1)石油建设安装工程执行《石油建设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气东输管道工程临时补充计价依据》及其配套费用文件。
(2)各类建筑工程(包括房建、围墙、构筑物等)、装饰装修工程执行工程所在地现行建筑装饰工程预算定额;与建筑物配套的水、电、暖等室内安装工程,执行工程所在地现行的安装工程地区单位估价表。费用按配套费用文件执行。
(3)水利、通信、公路、10kv及以上的输电线路等专业工程执行专业部门颁发的预算定额及配套取费文件。
(4) 限下项目(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内)的设计费按照西气东输计字[2007]236号文件执行,限上项目(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
设计费执行国家建设部现行的工程设计收费标准。
(5)勘测费、监理费按国家现行的收费标准执行。
(6)其它技术服务类费用,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规定的,执行集团公司、股份公司的规定;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无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