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2015年重庆迷你摩托车场地挑战赛竞赛规程一、竞赛名称:2015年重庆迷你摩托车场地挑战赛二、时间和地点时间:2015年4月上旬—2016年1月上旬地点:选拔赛在各区县举行,总决赛暂定重庆南岸区洋人街卡丁车赛车场三、举办单位:主办单位:重庆汽车摩托车运动协会承办单位:重庆铁骑汽车摩托车运动俱乐部推广单位:重庆铁骑传媒有限公司四、比赛项目:摩托车场地竞速个人赛。五、参赛资格:(一)本市各区县常住市民(含居住本市半年以上的外地人)。(二)参赛年龄:7岁--40岁,不分男女。(三)身体健康,并承诺安全责任自负。六、比赛场地:选拔赛在各区县选择,为赛事的分站赛。总决赛暂定重庆南岸区洋人街卡丁车场;场地规格和布局见本赛事规则。七、比赛办法:(一)总赛制:区县赛事分为淘汰赛和选拔赛;各区县选拔出的前三名,参加年度总决赛。(二)成绩计算:淘汰赛设关门时间,车手在规定时间内跑完规定距离的,均进入选拔赛;选拔赛和决赛均比赛速度,以计时为成绩。(三)每组5人同时发车,淘汰赛出场顺序由大会编排记录组抽签决定;选拔赛首轮顺序仍按淘汰赛的顺序(减除淘汰车手)依次排列编组进行。(四)选拔赛分为四轮比赛:第一轮为淘汰赛;第二轮为预赛,录取前十名;第三轮为复赛,录取前五名;第四轮为决赛,录取前三名,参加年度总决赛。(五)比赛车辆和油料由组委会提供。淘汰赛和预赛由大会随机安排车辆;复赛和决赛,由预赛成绩好者优先选择赛车。(六)比赛按照重庆市汽车摩托车运动协会审定的《重庆市迷你摩托车竞赛规则暂行办法》执行。(七)赛事总裁判长和主裁判由重庆市汽车摩托车运动协会指派。七、录取奖励办法(一)年度总决赛录取前8名给予奖励冠军奖:摩托车、奖杯、证书;亚军奖:摩托车、奖杯、证书;季军奖:踏板车、奖杯、证书;四至八名给予适当物资或奖金奖励和证书。(二)区县选拔赛录取前三名给予奖励。奖品:迷你摩托车一辆、奖杯、证书。八、申诉办法(一)只有参赛者有权提出申诉。申诉者必须以书面形式呈交赛事主管或仲裁委员会,并缴纳200元申诉费。申诉者败诉不退还;胜诉则退还申诉费。(二)申诉时间:检举车手资格或对比赛成绩提出异议的,必须在车手赛后或成绩公布后10分钟内提出。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本赛的最终裁决。九、报名办法:1、参加区县选拔赛,网上报名已经全面启动,赛前2天停止报名。2、参赛者必须承诺执行《全国摩托车运动管理规定》中有关赛事规定,“保证不会因任何意外受伤或死亡、财产损失而向该地政府及主办单位、推广机构、赛事委员会等提出追究、索赔的要求”。3、比赛中出现的任何伤病事故及其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由参赛者自行负责。4、工作人员将对参与报名的选手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参赛条件并满足参赛要求的取得参赛资格,参与赛区比赛。5、区县分站选拔赛实行参赛人数总量控制,以时间先后,满额为止。不足人数,组委会有权决定适当延长时间。十、保险每名参赛者必须自行办理或委托赛事组织者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保险,此项保险为强制保险,只有购买保险后方可参加本次比赛。十一、报名地址、网站和电话。1、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何宁400023168613996360671185231477762、电子邮箱:******@QQ:609187472网址:十二、车手报到。1、区县选拔赛在赛前1天报到,领取赛事资料和比赛分组顺序名单。2、车手凭有效的身份证明报到:验证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