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海南大学研究生奖励实施办法为鼓励我校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培养研究生的创新精神,提高研究生的综合素质,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一条奖励对象和奖励类别奖励对象为我校在册全日制研究生。奖励类别分为优秀研究生奖、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其中优秀研究生奖分为一等奖和二等奖两个等级。第二条评选条件1、优秀研究生(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努力学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2) 学习目的明确,刻苦钻研,成绩优良,学位课程单科成绩80分以上、平均成绩85分以上,考查课程成绩均在良好以上。(3)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博士生要求评选学年在重要期刊(全国一级学会刊物)上至少发表学术论文1篇(自然科学类),或在CSSCI来源期刊上至少发表学术论文1篇(人文社科类)。或独著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完成学术专著;或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科研奖励。硕士生要求评选学年已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下同)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至少1篇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独著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完成学术专著;或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科研奖励。所有参评成果应以海南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4) 积极参加各种有益的文体活动,身体健康。(5) 优秀研究生等级评定办法另文规定。2、优秀研究生干部(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努力学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2) 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考试单科成绩80分以上,考查课程良好以上。(3) 工作认真负责,起模范带头作用,热心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享有较高声望。(4) 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合作意识。(5) 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组织同学开展健康有益的各项活动,效果良好。任职期间,表现出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出色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受到学校的表扬和好评。(6) 担任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