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2017年山东泰安公务员考试体检通知 2017泰安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非公安类)体检通知各进入体检考察范围考生: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2017年度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泰安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相关公告规定,现将体检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体检集合时间、地点体检工作定于2017年7月7日(周五)进行。各考生于7月7日上午6:30前到泰山学院附属中学(泰山区擂鼓石大街677号)院内集合。二、体检标准体检执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人社部发〔2010〕82号文件等有关规定。三、体检须知 1、除特殊情况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外,未按本通知体检时间到达体检集合现场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2、参加体检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两证缺一不可。体检时,所携带的各类通讯工具须统一上交集中保管,若未按规定全部上交,按违规处理。 3、体检前各位考生下载打印《基本情况表》(见附件,不得改变表格格式,打印在一张A4纸上)手工填写,并签名。填写时要字迹清楚,无涂改,并贴面试通知单同版一寸照片。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写,不能有遗漏,故意隐瞒病史的后果自负。特别提醒:此表务必在体检当天随身携带至集合地点统一上交。 4、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在受检前应禁食8-12小时。全部项目检查结束后,统一安排早餐。 5、女性体检者月经期间、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要事先告知引领员和体检医生。 6、体检时,要严格遵守体检工作纪律和规定,服从组织者管理,做到一切行动听指挥。体检期间,严禁家长陪同,若造成不良影响的,取消其体检资格。 7、考生必须按规定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经体检医师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