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价格和成本型非关税措施的经济分析
一、补贴
1. 补贴的概念
补贴(subsidies)是指政府为了支持生产和出口向生产者或出口商提供的现金付予或其它的物资利益。
与出口有关的补贴大体分为两类:出口补贴和国内补贴。出口补贴(export subsidies)是政府以扶持出口为直接目的向生产者或出口商提供的现金付予或其它物质利益。国内补贴(domestic subsidies)则是对所有无论出口与否的生产经营给予的补贴。显然,出口补贴将直接影响出口产品的价格,而国内补贴对贸易价格的直接或间接影响就小得多。
在国际贸易实践中,出口补贴被认为是一种“不公正”的措施,并在众多的国际协定中予以严格限制。在乌拉圭回合之前的关贸总协定有关规则中,补贴首先被分为“出口补贴”和“其它补贴”,同时又分成“对初级产品的补贴”和“对非初级产品的补贴”。如果不会对进口国的生产和贸易形成破坏性影响,对初级产品的出口补贴和其它补贴是允许的;对制成品的出口补贴则在发达国家不允许,但在发展中国家如果对制成品补贴不会对进口国的生产和贸易产生严重的破坏性影响则允许给予适当的出口补贴。所以,补贴在发展中国家被广泛运用。
在乌拉圭回合中,补贴被重新分为三大类:禁止性补贴(prohibited subsidies)、可采取反应行为的补贴(actionable subsidies) 和不可采取反应行为的补贴(nonactionable subsidies)。出口补贴被包括在禁止性补贴当中,而可采取反应行为的补贴(指生产补贴或国内补贴)则必须是没有贸易扭曲效果的,否则进口国可以采取针对补贴的措施。尽管发展中国家被允许以十年的期间逐步废除出口补贴,但任何增加出口补贴的措施将是不可被接受的。然而问题是,在贸易实际中却常常难以判定一国的出口补贴是否对其贸易伙伴造成严重危害,事实上,相当多的国际贸易摩擦就是由于各国对出口补贴的不同看法及运用所产生的。
2. 出口补贴
出口补贴的目标是使出口企业能够弥补出口成本与出口价格(或国内价格)之间的差距。获得出口补贴使出口商能够以较低价格在国外生产销售其出口的产品,这些得到补贴的出口产品其价格有时甚至可能低于其生产成本。这种由于补贴而引致的价格效果当然会对出口国和进口国产生相应的影响。
图10-5 生产补贴和出口补贴的效果
图10-5中,D和S分别代表正常出口国的国内局部均衡的需求和供给曲线。在自由贸易条件下,国内价格与国际价格相同为OM,出口是FH=Q2Q3。假定对国内企业实施出口补贴,比如说,每单位出口的产品补贴额为MN。由于存在对出口产品的补贴,国内生产者每单位出口产品的价格事实上达到ON=OM+MN,于是将不愿意供应国内市场,除非在国内市场上也能获得同样价格,因而国内价格也从OM上升到ON。从而,国内生产者将以ON的价格在国内市场销售NF1的该产品,以世界市场价格OM出口F1H1,但由于享有补贴,这部分出口商品的收入实际上相当于国内销售价格ON。全部补贴等于出口数量(F1H1)乘以单位出口商品补贴额(MN),以面积F1F1’H1’H1表示。
进一步再来看看出口补贴的福利效果。从短期看,出口补贴产生以下利得和损失的变化:生产者剩余增加相当于MNH1H的面积;消费者剩余减少相当于MNF1F的面积;政府则需支付相当于F1F1’H1’H1面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