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发电企业业绩评估指南
(试行)
1 总则
概述
本指南以《发电企业业绩目标和评估准则》(以下简称《准则》)为根据,对如何评价发电企业的业绩水平进行了具体描述。《准则》是发电企业业绩评估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发电企业在开展业绩评估工作时以及业绩评估专家在开展评估工作时,均应以《准则》为依据。本指南与《准则》不一致时,按《准则》执行。
业绩评估的指导思想是:在总结国内发电企业“达标、创一流”、“安全性评价”、“标准化作业”等管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参考和学习国内外核电厂运行业绩评估的做法,以业绩评估为载体,通过推广“良好实践”和提出“改进建议”,促进企业建立健全内部良性循环机制,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本指南阐述了发电企业业绩评估工作的基本程序、方法和要求,目的是帮助评估专家规范、准确地开展业绩评估工作,亦可供发电企业在开展自我评估时参考。
评估工作的基本程序、方法和要求
评估前的准备工作
企业应按《准则》要求开展工作,在自我评估的基础上向集团公司业绩评估办公室提出评估申请。一般情况下,企业应提前三个月提出评估申请。
集团公司业绩评估办公室根据企业申请,制订评估工作计划,确定评估的具体时间,按照评估范围组织评估队(具体落实参加评估的专家名单),并与企业协商评估工作的具体细节,如评估工作日程安排、需要事先提供的资料、需要事先进厂了解的相关情况等。
评估专家应于评估前仔细阅读企业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企业现状有基本了解。如需企业补充提供资料或提前进厂了解相关情况,应及时向集团公司业绩评估办公室提出要求,由集团公司业绩评估办公室根据需要统一协调、安排。
企业应按集团公司业绩评估办公室的要求做好评估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评估工作顺利开展。
评估专家如需其他领域的评估专家协助开展工作时,应事先确定协助项目和具体要求,并在评估队进厂后的首次会议上提出协助申请,并由评估队长协调、安排评估专家之间的工作配合事宜。
现场评估的基本程序
首次会议。根据事先对受评估企业的了解,由评估队长向评估专家介绍企业基本情况、提出评估工作目标、安排评估工作日程、协调各评估领域的相关工作等。特别要注意避免各领域的专家做同样的工作,例如,在安全管理方面,《准则》中在一些相关领域都有相应的要求,评估队长应注意协调各领域在安全管理方面的侧重点,不要做重复性工作。
调查研究。评估专家首先应了解企业执行《准则》的基本情况,对企业在某领域的管理思路、基本做法、主要特点和基本现状有一个基本了解,并通过具体事件对管理的有效性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并掌握一些能真实反映企业业绩水平的事实。
分析比较。将了解到的事实进行分析、汇总,并与业绩目标进行比较,在与受评估企业充分交换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各领域的初步评估意见。
初步报告。评估专家应就企业在各领域的“良好实践”和“值得改进的地方”提出初步评估意见,并且要充分征求企业相关人员的意见。在初步评估意见中,对“值得改进的地方”应提出如何改进的建议。根据各领域评估专家的初步评估意见,形成评估队初步评估报告。
末次会议。对评估工作进行总结, 并就初步评估报告中的重点问题与受评估企业充分交换意见。
正式报告。评估队在现场评估后两个月内向受评估企业提交正式评估报告,并向集团公司业绩评估委员会书面报告评估结论。
集团公司业绩评估办公室负责组织推广受评估企业的“良好实践”,并督促受评估企业落实“改进建议”。
受评估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申请后续评估。
现场评估的基本方法
查阅资料。评估专家了解企业管理思路、基本做法、主要特点和管理现状的主要方法。各领域所需查阅的资料一般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电厂预先提供给评估专家进厂前需要阅读的面上情况的资料();另一类是为进一步了解有关情况需要电厂提供的有关资料(资料清单视具体情况定,但应提前将清单提交电厂联络员)。
现场检查。评估专家对管理过程和管理效果进行考察和了解的主要方法。通过现场检查,评估专家可以更深入地了解企业管理水平的现状,发现企业的
“良好实践”和“有待改进的地方”。评估专家还可以通过现场检查,对管理过程进行跟踪,以发现更深层次的问题。
访问座谈。评估专家通过访问和座谈,了解企业在某一管理领域的某些细节,如管理层的意图能否被员工正确理解,管理思路能否得到正确贯彻,各级各类人员对管理效果的评价及改进意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