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总贝U第一条为了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维护止常的教学秩序,加强和完善研究生的学籍管理,促进研究牛徳、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21号令)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的北京航空航犬人学研究生学籍,是指被本校按照国家招牛规定正式录取的学历研究生按照冇关规定办理入学手续,并通过注册,取得的学生身份或资格。学籍管理涉及入学与注册,转于与转专业,休学、复学与退学,颁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等的管理。第三条木规定适用于具冇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籍的学历研究生。新生入学第四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及冇效身份证件,按木校冇关要求和规定期限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第五条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须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凭有关证明并填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请假申请审批表》,经由所在院(系)上报研究生院批准。请假时间不得超过2周(自规定报到之日起算)。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抵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第六条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第七条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捉请冇关部门查究。第八条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医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的,经研究牛院批准,可以保留入学资格1年,回家或回原单位治疗。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者,在下学年开学前1周内,向学校申请入学,填写《保留入学资格研究工入学屮请审批表》,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体检符合要求,经研究化院审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査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第九条由于其他原因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注册与缴费第十条注册是研究生保持其学籍的环节。学校所有在籍研究生都应当按照本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第-一条每学期开学时,研究生应当在开学2周内持冇效证件到学校注册中心办理注册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向所在院(系)提出屮请,填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延期注册审批表》,办理谙假手续(病假须附县级以上医院证叨),经院(系)批准后履行暂缓注册手续。开学2周内未办理注册手续或请假逾期仍未注册者,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第十二条凡需缴纳培养费的研究生,缴纳培养费后方町注册。研究生应当在每学年初按本校财务处规定的缴费方式缴纳培养费用,取得注册资格。第十三条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启关手续后注册。第十四条研究牛有下列情形不得注册:(一) 因病或事假休学,处于休学期间者;(二) 新生复杳不合格且保附入学资格者;(三) 取消入学资格者;(四) 被学校开除学籍或退学者;(五) 没有按本校财务处规定的缴费方式缴纳培养费者;(六) 其他按规定不符合注册资格者。考核与成绩记载第十五条研究工须按学校研究生培养规定及所属学科培养方案的要求,修学课程,収得学分,完成培养环节。第十六条研究生须参加所修课程和培养环节的考核,考核成绩记入本人学籍档案。第十七条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