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县财政局绩效考核办法为深入推进全县财政系统效能建设,进一步提升发展效能、行政效能、管理效能、服务效能、监督效能,确保县委、县政府及局党组部署的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形成创优争先、奖优罚劣的价值导向,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效能建设规定和开展绩效考核工作要求,制定本办法。一、考核对象考核对象按工作性质不同分成两类单位,分别制定考核细则。(一)各乡镇财政所为第一类单位。(二)局机关各二级机构为第二类单位。二、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包括行政效能、管理效能、发展效能、服务效能、监督效能,总分100分(不包括加分项目分数)。具体内容见考核细则表。三、考核方法(一)建立领导机制。成立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由陈同志任组长,XXx等同志任副组长,人秘股等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下设绩效考核办公室在局人秘股,X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绩效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二)建立督查机制。局绩效考核办公室负责日常检查和指导,建立检查档案,作为年终考核评分的依据。(三)分类考核,分类排名。针对两类单位,制定不同的考核细则表,分类考核,分类排列位次。(四)建立评价机制。考核采取百分制,综合考核得分由绩效指标考核得分和测评得分两项组成,权重分别为80%和20%;绩效指标得分根据各项指标确定的分值,按有关单位提供的评分依据进行打分;测评得分,根据考核对象工作汇报和平时了解掌握情况,按照五类指标实行分类打分:局领导班子成员对全部考核对象打分;财政所对局机关二级机构打分;局机关二级机构对财政所打分。其中局领导班子成员打分占测评分值的50%,局机关二级机构、财政所负责人打分在扣除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平均计算得分占测评分值的50%。(五)加分项目。为鼓励创优争先,激励创新,绩效考核中设置2个加分项目。1、工作创新:按照国家政策导向,结合我县财政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推出在自治区、市、县有影响的改革举措,并得到上级财政部门的认可,分别给予加分。2、招商引资:积极参与招商引资,支持经济建设。按招商引资额度分别给予加分。加分项目必须先行申报,由考核办初审,报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四、考核程序(一)有关单位提供基础资料,包括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日常绩效考核检查情况等。(二)考核对象提供按绩效考核办公室要求的有关资料,包括年度工作计划、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按季分解表、年度总结、半年总结、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学录及提出加分申请和依据等。(三)绩效考核采取日常考核、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日常考核指标的得分结果由相关单位及时记录在案,于12月底报局绩效考核办;年终由局绩效考核办对考核对象进行实地考核打分,并组织对考核对象的测评打分。(四)经绩效考核办汇总得分后,报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定。五、一票否决对本年度发生下述四类情况的局属各单位,取消评先资格,负责人及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