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项目工程分包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鄂尔多斯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及内容: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单价、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本工程的业主单位为:万科地产
合同工期
乙方接甲方进场通知后日内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工作。
合同工期:本工程于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共个日历天。
有下列情况之一,经甲方同意并报业主书面签字盖章认可后,可考虑工期延长:
因不可抗力的影响。
重大的设计变更、修改而增加的工作量,使乙方工程进度无法按原计划进行;
非乙方原因的停电、停水造成停工时间连续48小时以上。
业主原因的工期调整。
发生不可抗力,乙方有责任积极组织抢补措施并相应调整计划,尽一切可能保证工期。
发生不可抗力的费用承担:
,并承担费用;
、机械的损害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甲、乙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协商。
第三条工程质量
、国家及项目所在地有关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及经审批的施工图纸施工。
本工程质量必须通过甲方、业主、监理、质监站的验收和确认。
、地震、火灾、自然灾害等及人为破坏和使用不当之因素情况外,乙方保证对所供材料在工程全面竣工后5年内使用性能不变,并提供原生产厂家签署的同等期限的产品质量保证书。乙方保证在正常使用和保养情况下,达到设计所要求的使用年限。
第四条合同造价
乙方须按本合同规定的工期、质量等级和合同条款要求完成本合
,本合同单价是综合包干单价,不再计取任何费率,为完成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如工程量为暂定时,工程量则按实结算。
: 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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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包括原材料及成品的检验测试费、竣工未付前的产品保护费、文明施工、夜间施工申报费、乙方合理的管理费、利润、税金等费用,仅不含水电费。
乙方在签约前已认真踏勘施工现场,熟悉施工现场的一切情况,进场后不得以不熟悉现场情况和施工图纸为由提出单价调整或工期延长的要求。
第五条材料供应
。
、业主及监理的确认,乙方在正式采购
和施工前须将材料的样品提前送甲方和业主及监理,且需得到甲方、业主及监理认可并且封存样品后,方可开始采购。
、业主及监理认可并且封存样品后,未经甲方、业主及监理同意,不得作任何变更。
××天通知甲方。
、成品、半成品,必须符合图纸设计要求且和甲方、业主监理、乙方共同确认的样品相一致;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质量标准或相关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