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职工互助一日捐实施细则衡水市“救助困难职T一日捐”互助活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11年6月23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人对困难职工的帮扶力度,在职工中广泛开展互助互济活动,根据《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救助因难职工一日捐”活动的实施意见》(办字,,2010「2号)及《河北省“救助困难职工互助一日捐”互助活动管理办法》(冀工发,,201广21号)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救助困难职工一H捐”互助活动(以下简称“职工互助一日捐”)是由政府确定、有关部门配合、工会组织具体承办,多渠道募集资金,为因患重人疾病、遭受重人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特因职丁、捐款职工及其家庭提供救助的互助性活动。衡水市“医疗互助”并入“职工互助一日捐”。“两项活动”并轨后,统一救助对彖、救助病种、救助标准。参加了2011年“医疗互助”、符合一至三期医疗救助条件并从2012年起参加“职工互助一H捐”活动的职工,可继续享受医疗救助直至责任终止。口2012年起发生新的重大疾病,执行木实施细则新规定。第三条“职工互助一H捐”活动坚持为职工服务的宗旨,组织动员全市职工发扬工人阶级团结友爱、互助互济的优良传统,积极参加到活动屮來,奉献爱心。第四条“职工互助一口捐”活动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量入为出的原则。第五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及突出“互助性、普惠1性、应急性”的原则进行。各级工会对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向职工公开,向社会公/J'*O资金的募集、使用和管理接受政府审计和社会监督。第二章捐款范I围、对象和标准第六条本市域内所有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中的在岗职工,原则上一次性捐出本人-日工资收入。但属于地方政府或地方行业主管部门认定为困难企业的,本单位职工平均每人缴费不得低于45元;具它企事业单位、机关和补会组织的职工,平均每人缴费原则上不低于60元。第七条本活动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捐款时间从3月1日开始,4月20口结束。捐款结束后原则上不再接受零星捐款。第三章救助对象、标准及期限第八条依照标准对符合下列情况的人员实施救助:1、 被纳入省总脱闲无望的特怵I职工家庭。生活救助标准:500元/户/年。2、 就读大中专(含高职)和高中的特困职工子女。助学救助标准:已就读大中专(含高职)和高中的特闲职工子女,毎年酌情给予300—500元资助,直至规定的学年毕业。3、 特困职工及其未就业配偶、未成年子女(未满18周岁、符合《计划生育法》,下同),在活动当期,经省二级以上医院首诊患十种重大疾病的一种或儿种的,特困职工本△一次性救助4000元、未就业的配偶一次性救助2000元、未成年子女-次性救助1000丿ISO特怵I职工在活动当期参与捐款且不低于36元的,与其他捐款职工亨有冋等待遇。患恶性肿瘤等十种重人疾病的一种或几种及其以外其他重2大疾病且参加了当期活动的特困职工,可分别享受800元、500元的一次性医疗救助。第九条不能单独使用“职工互助一II捐”活动募集资金救助特怵I职工(含助学救助),应与专项帮扶资金统筹使用。在同-•活动期限内,已享受“金秋助学”或社会其他组织助学救助的特困职丁子女不重复救助。第十条救助期限为一年,即门木地捐款结束次门零时起至次年4月20日24时止为履责期。期满,木期救助责任即告终止。如隔年开展捐款,木活动救助对彖享有下一期限内救助的权利。第十一条在一个活动期内,参加活动的职工享有一次救助。下一活动期,捐款职工同一病种不重复救助。第四章捐款职工大病医疗及意外事故救助第十二条“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募集资金,主要川于对符合下列情形Z—的捐款职工家庭给予救助。同一活动期限内捐款职工享受了救助,则其家庭其他成员不再给予救助。1、 捐款职工在活动当期内,参加了城镇职工、城镇届民基本页疗保险和人病统筹、新农合的,经省二级以上医院首诊患恶性肿瘤等十种重大疾病的一种或儿种的,依住院医疗费实际发生额给予分段圧额一次性救助:10000元(含)以下,给予减半救助。100017G—30000元,给予7000元救助。30001元一60000元,给予10000元救助。以此为基础,住院费发生额每增加1-10000元,救助金增加1000元,但最高不超过30000元。如住院医疗费用巨人,超过300000元的,经县、市“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报省“职工互助一日3捐”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救助。捐款职工未就业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活动当期内,参加了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木医疗保险和大病统筹、新农合的,经省二级以上医院首诊患恶性肿瘤等十种重大疾病的一种或几种的,其住院页疗费发生额在20000元以上的,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