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设计制作合同书品牌·视觉策划制作合同书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制作方(以下简称乙方):哈密市思扬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合作的原则,甲方委托乙方就设计制作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一、委托设计制作项目要求及费用序号项目数量规格(mm)单价(元)合计(元)备注1234印刷制作要求:以上项目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万仟佰拾元整(小写)¥.00元整(未含税)二、交付时间和地点:年月日前,交付地点:三、付款方式 ¥___元;:;:现金/:城市信用社阿牙路营业部户名:哈密市思扬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帐号:99000601220102005112四、交付方式及时间:,由乙方制定设计制作进度表,甲乙双方必须按照进度情况进行沟通协调;(由甲方原因耽误的时间,完稿时间应顺延);乙方需在双方约定时间内完成设计方案。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将甲方提供的征求意见、初稿认真审核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不能超过三次,如超过三次乙方可参照合同的设计单价加收50%收费,同时由此导致不能按时完成时,可延期执行,延期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否则当合格完成,并回收余款,乙方保留追讨甲方的责任的权利;,甲方需在约定时间内付清乙方设计制作费用,如甲方没能在约定时间内付清乙方设计制作费用,甲方必须支付给乙方滞纳金,每拖欠一日按合同总额的1%计算;,如属印刷品的则交付印刷品。五、双方的权利义务::甲方有权提出设计建议和思路,对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和产品推广;甲方需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甲方有义务在合同生效后在约定时间内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以便让乙方按时完成设计和制作项目;:乙方按照合同设计要求和甲方提供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