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新河矿业公司安全质量市场化
实施细则
根据《集团公司内部市场化指导手册》和《新河矿业安全质量市场化管理办法》,为确保实现安全、质量各类问题,三违、隐患、事故等安全质量因素进入市场,按照“谁作业造成的问题谁购买,谁的责任谁购买”的买卖原则,实现市场化运做,提高职工自我安全管理意识和水平,确保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部分组织管理
一、安全质量市场化实施领导小组
组长:赵景忠徐同科
副组长:孙启亮刘祥国史新国张为民张辉亮
成员:各副总工程师及各科(部)室主要负责人、井上下各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生产矿长孙启亮兼任办公室主任,安监处长刘祥国、机电矿长史新国、总工程师张为民为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安监处,具体负责安全质量市场化实施工作的开展。
二、领导小组职责
(1)研究审查安全质量市场化实施细则,解决运行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细则顺利实施。
(2)负责制定安全质量市场化实施的有关制度、规定、办法。
(3)负责安全质量市场化实施细则的落实,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部分安全质量市场化实施细则
一、安全质量市场化买卖范畴及标准
(一)安全买卖范畴及标准
发生以下安全生产事故及问题,按以下价格标准收购:
(1)伤亡人身事故,50000元/人次;
(2)严重重伤人身事故,20000元/人次;
(3)一般重伤人身事故,10000元/人次;
(4)轻伤人身事故,5000元/人次;
(5)轻微伤人身事故,3000元/人次;
(6)1级非人身事故,5000元/次;
(7)2级非人身事故,3000元/次;
(8)3级非人身事故,2000元/次;
(9)出现C级隐患,2000元/起;
(10)停头停面,2000元/个次;
(11)出现严重“三违”,200元/人次;
(12)出现一般“三违”, 50元/人次;
(13)上级检查出现“三违”,500元/人次;
(14)矿领导、机关管理人员查出一般“三违”,50元/次;
(15)上级检查出现罚款,按照责任分析情况由有关责任区队和责任科室、安监处购买,责任区队按照罚款加倍购买,责任科室、安监处各按照区队价值的10%购买(无责任区队的,由责任科室全额购买)。
(二)工程质量买卖范畴及标准
1、集团公司季度集中达标验收:经上级部门检查验收未达到规定标准,由专业口(区队)按以下价格标准收购:
(1)季度达标验收专业口排名低于前五名,1000元/次;
(2)采掘工作面验收分数低于95分,1000元/头面次;每比95分少1分,加价500元/头面次。
2、矿验收:每次工作面和巷道验收得分达不到规定分数,由区队按以下价格标准收购:
(1)在90—92分(含90分)之间,1000元/头面次;
(2)得分在90分以下(不含90分),2000元/次;每比90分低1分,加价500元/头面次。
3、安全程度评估未达到A级矿井标准,1000元/次。
4、集团公司等上级机关动态检查查出隐患问题由相关区队、职能科室和安监处购买,区队按《价格体系》的10倍进行购买,职能科室、安监处各按照《价格体系》进行购买。
5、矿领导、机关科室现场动态查出的隐患问题由相关区队及安监处购买,区队按照《价格体系》购买,安监处按照区队价值的10%购买。
6、班评估低于90分,按照300元/班次购买。
二、安全质量市场化实施流程
(一)班组岗位隐患问题价值流转
1、流转范围
(1)交接班时查出的安全质量隐患问题,由上一班组进行购买;
(2)在整改期限内应整改而未安排人员进行整改或限期内未整改完毕的,由责任班组进行购买;
(3)按规定的期限整改完毕而达不到标准要求的,由责任班组进行购买;
(4)交接班时或本班组作业过程中未查出,而被安监员或矿领导、机关管理人员查出的安全质量隐患问题,一律由当班班组购买。
(5)班评估低于90分,按照300元/班次购买。
2、不予流转的问题
(1)本班组岗位人员作业过程中排查出的安全质量隐患问题在10分钟内能整改完毕而处于整改过程中的,不予流转;
(2)交接班时,需跨班处理的安全质量隐患问题而当班因客观因素仍无法整改的,当班不予流转;
(3)矿领导、职能部室现场安排的生产性工作、现场提出的提示性隐患问题,不予流转。
3、班组岗位安全质量隐患问题价值流转流程
(1)交接班期间,跟班队长、班组长及相邻两班次岗位人员按照各自分工对各自责任范围内的事故隐患及问题进行详细检查。一般性的、简单的问题要由交班人员在交接班期间处理完毕。现场个人不能处理的,向当班班长汇报,将隐患问题填入《班组岗位现场隐患排查单》,由当班班长安排专人进行处理,并由现场安监员和当班班长一起共同填写好限期整改时间。现场安监员、班长一起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