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创业投资政府支持政策设计:国际经验与中国抉择
XX
1
CONTENTS
I 创业投资的起源、形成与发展:政府为什么要支持创业投资?
II 创业投资政府支持政策分析: A 直接出资
B 税收激励
C 金融支持
III 政府支持政策的组合分析:特别立法
IV 中国创业投资支持政策设计的突破口:资本利得税设计
2
I 创业投资的起源、形成与发展:为什么政府要支持创业投资?
创业投资概念:
基于资本利得的理解角度
创业投资起源、技术创新与技术创新政策:
技术创新作为创业投资的土壤
世界各国为提高本国科技竞争力,制订了
技术创新政策,创业投资支持政策是其中一个
重要的组成部分
创业投资起源、形成与发展关系请参见第24页图1-6。
3
II 创业投资政府支持政策 之一:直接出资
直接出资五种模式
新加坡模式、以色列模式、澳大利亚模式、印度模
式、智利模式
直接出资的缺陷分析
政府难以与市场机制竞争
政府难以全身而退
中国的问题
4
II 创业投资政府支持政策 之一:直接出资
世界上通过政府直接出资带动创业投资发展成功
的国家仅有以色列、瑞典等少数国家。
创业投资作为一种高度市场化的创新金融工具,与政府
的职能与能力是极不匹配的
政府直接投资必须要有退出的通道,如以色列YOZMA I
中10个成熟基金有8家中政府所持有的股份被外资或
私人资本所置换;1995年瑞典政府持有的创业投资
基金Atle 和Bure 通过在证券市场上市被出售
5
II 创业投资政府支持政策 之二:税收激励
6
创业投资税收激励政策设计国际经验
制定税收激励政策,促进创业投资发展
消除双重征税、保持税收中性
7
(一)创业投资税收激励政策
税收激励政策的形式包括以下三种:
前端激励,即对所有从事创业投资活动的产业均给予税收优惠政策,有利于扩大创业投资数量;
后端激励,即仅对取得成功的创业投资活动提供税收优惠政策,有利于提高创业投资素质;
混合形式,即同时包括前端激励和后端激励。
种子期
进入
初创期
扩张期
成熟期
退出
前端激励
后端激励
8
(二) 创业投资双重征税及消除
法律性的双重征税税收法律上对同一纳税人采取不同的征税原则所引起的重复课税。最常见的是两个不同的国家,采取不同的税收管辖权(居民管辖权与地域管辖权),而导致在这两个国家的纳税人面临双重征税
经济性双重征税对同一经济渊源的不同纳税人的重复征税,多发生于公司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股份公司的利润与股东个人获得的股息出于同一经济渊源,若既对股份公司的利润征税,又对来自税后利息的股息征税,即重复征税。
消除的国际经验见本书第4章
9
二、创业投资税收优惠政策经验借鉴
(一)税收激励政策必须要立足本国国情
南非财政部在资本利得税征询方案中对南非创业投资协会提出允许将出售非上市股份收益计入资本利得的建议不予采纳,其原因是考虑到南非的金融监管水平尚未达到发达,若采纳建议,可能造成投机性所得借助这种方式变成资本利得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