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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条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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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条例.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1—湖北省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条例(2012年9月29日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流动人口的权益第三章基本公共服务第四章社会融合和管理创新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流动人口,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县级行政区域到其他行政区域居住的人员,在设区市的市辖区之间流动的人员除外。流动人口,包括流入人口和流出人口。第三条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公平对待、依法管理,有利于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流动人口融入当地社会,有利于社会管理创新,有利于人口有序流动。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把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列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体系,建立考核评价机制,逐步实现—2—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政府统一领导、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综合协调,公安机关为主、各部门各司其职,单位与公民参与的原则,建立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体制,健全省、市、县、乡(镇)、社区(村)五级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网络。第六条县级以上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检查本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公安、发展和改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民政、司法行政、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文化、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开展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应当结合各自职能开展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流动人口日常服务和管理工作,根据实际需要在社区、村(居)民委员会建立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站(以下简称社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站)。社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站受政府相关部门委托,开展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社区、村(居)民委员会以及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做好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在本地经济社会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流动人口,以及在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流动人口的权益第八条流动人口享有法律赋予公民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以—3—及人身、财产等各项权利和居住地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全社会都应当尊重流动人口,禁止歧视流动人口。第九条流动人口可以依法参加居住地人民代表大会、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等,参与居住地经济社会事务的管理,参加居住地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的评选。第十条流动人口享有与居住地户籍人口平等的劳动就业权利,依法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职业技能培训等,以及接受就业培训、职业介绍等政府公共就业服务。第十一条与居住地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流动人口,有权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并享受相关待遇。灵活就业的流动人口,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并享受相关待遇。第十二条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与居住地户籍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在入学、升学、编班、学籍管理、奖励、考核评价等方面平等对待。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在居住地参加高级中等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第十三条流动人口在传染病防治、儿童规划免疫、妇幼保健、计划生育等方面,享受与居住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免费服务和优惠政策。第十四条流动人口符合居住地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政府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购买商品住房。第十五条流动人口符合居住地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法律服务。第十六条流动人口中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在户籍地承包的土地,可以继续耕种,也可以依法流转。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行收回其承包地,不得限制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侵占其土地流转收益。第十七条流动人口可以按照规定在居住地办理下列事务:—4—(一)申请参加居住地组织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或者职业(执业)资格考试、登记;(二)申请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和机动车驾驶执照;(三)办理出入港澳地区的商务签注手续;(四)办理其他相关事务。第十八条流动人口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居住地社会秩序、社区居民自治章程和居民公约,按照规定申报居住登记、申领居住证。第三章基本公共服务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完善流动人口服务保障机制,将流动人口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教育、医疗卫生、住房租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