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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浦工业区挥发性.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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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浦工业区挥发性.doc

上传人:shijijielong001 2019/11/15 文件大小:64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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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浦工业区挥发性.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浦工业区挥发性有机物(VOCs)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在VOCs综合整治基础上,以污染重、环境风险大的化工企业为重点,梳理无组织废气排放源,从细节上控制VOCs的排放及物料的损失,建立园区LDAR管理体系,强化企业无组织废气排放管控,最大限度减轻废气污染扰民问题,进一步改善区域空气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园区和企业环境管理水平。二、组织领导成立开发区大浦工业区VOCs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和指导各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组长:王强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副组长:苏月虹区环境保护局局长范德龙区规划建设局副局长、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队长成员:王修贺区经济发展局副局长李华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金盛杨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张峰区综合执法大队副队长陆炳虹区安监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处副处长三、整治范围大浦工业区所有存在VOCs污染的企业全部纳入此次整治范围。四、进度安排(一)准备阶段(2016年7月15日~2016年7月31日)。区环保局对大浦工业区存在VOCs排放的企业进行摸底排查,根据园区企业VOCs污染物排放量情况,研究确定纳入LDAR工作的企业名单。。园区VOCs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领导小组对具备检测能力、在业内拥有良好信誉和口碑的第三方机构实行备案制管理,形成备案名单推荐给相关企业自主选择,并提供双方沟通和洽谈合作事宜的对接平台。(二)实施阶段(2016年8月1日~2016年10月31日),8月31日前报开发区化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经会审通过后由区环保局予以备案。,开展有机废气排放综合治理工作。。(三)验收阶段(2016年9月1日~12月31日)(附件所列企业名单中备注栏内用“*”标注)的LDAR验收。。(四)持续推动阶段(2017年1月1日~7月31日)。各企业将LDAR治理纳入正常工作范围,频次为每年1-2次。。建立统一的LDAR管理系统,记录实施LDAR企业名单、完整的企业基本信息、检测数据、维修数据、排放量计算数据、检测修复评估报告等。,各相关企业务必高度重视,严格对照执行《江苏省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实施技术指南》的标准和要求,在推进此项工作过程中,以企业为主导,推行第三方技术服务,以确保取得良好成效。,在备案时需提供实施案例、公司主要业绩、用户反馈等资料。第三方机构制定的检测方案如备案审查或者企业验收通不过,给一次修改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