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1203班李振鹏宁夏回族的文化与习俗一、宁夏回族概况二、宁夏回族的文化与习俗一、宁夏回族概况(一)回族的族称“回回”一词作为民族群体的称呼,最早见于北宋哲宗元佑年间沈括所著的《梦溪笔谈》中,是“回纥”的转音,和伊斯兰教无关;“回回”一词在南宋时多次出现,有的和伊斯兰教有关,有的无关;元朝时,“回回”一词成为伊斯兰教信仰者的通称,在多数情况下和“穆斯林”同义。“回回”一词和“教”联在一起,称“回回教门”、“回回教”,是到元末明初。清代,泛称我国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为“回”,以宗教作为民族的标志。1956年国务院发出通知,确定不要称“伊斯兰教”为“回教”,一律称“伊斯兰教”。“回族”和“伊斯兰教”的关系被重新界定。(二)宁夏回族的来源及其历史演变唐宋时期,回族的先民初入中国,但当时落户中国的穆斯林主要集中在都城长安及沿海广州、泉州、扬州及海南岛一带,其中可能有少数落居宁夏。五代至宋辽金夏时期,由于南海诸国伊斯兰教的传入,“南番回回”来华定居的逐渐增多。但是由于当时西夏信奉佛教,伊斯兰教的东渐遇到了阻力。元代时随着蒙古军的西征,大批信仰伊斯兰教的中亚各族人以及阿拉伯人、波斯人、突厥人不断被签发或自动迁徙到中国甘肃河西、宁夏、河南、山东、河北一带,以及云南等地。“元时回回遍天下,至是居甘肃者尚多。”明代三百年中,宁夏地区的回族进入了稳定繁衍的阶段,在政治、经济、文化及宗教各方面都有显著的发展,成为西北较集中的回族聚居地。到了清初,宁夏回族发展十分迅速,成为影响整个西北政治经济局势的重要力量之一。同治年间,西北回民起义,宁夏是主要地区之一,起义遭受残酷镇压后,封建统治者采取“涣其群,孤其势”的报复性惩罚措施,强行划置区域,迁徙回民到偏僻地区。宁夏回族自治省的建立回族在我国居住的基本特点是大分散小聚居,在甘肃省境内回族就居住了110多万人,约占全国回族总人数的三分之一,这一地区属于较集中的回族聚居地区,鉴于回族人口、历史地位等情况,考虑到回族今后的发展以及在国际上的影响,党中央于1956年2月倡议在甘肃省的东部筹建一个省级回族自治区。1958年10月24日至30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召开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宁夏回族自治区正式成立。(一)宁夏回族文化的总体特点1、多元性:回族文化既承载着伊斯兰文化的优良传统,又吸纳了博大精深的中华文明的丰厚营养,两大文明共同塑造了回族独有的民族气质、个性和文化内涵。2、宗教性:伊斯兰教在回族的形成和发展中起到了凝聚和纽带的作用,是回族风俗习惯的根基和民族精神的内核,同时还渗透在回族文化的其他方方面面。二、宁夏回族的文化与习俗(二)宁夏回族的宗教信仰1、伊斯兰教的基本教义(1)伊斯兰是阿拉伯语音译,原意为“顺从”、“和平”,指顺从和信仰创造宇宙的独一无二的主宰安拉及其意志,以求得两世的和平与安宁。信奉伊斯兰教的人统称为“穆斯林”(Muslim,意为“顺从者”与伊斯兰“Islam”是同一个词根)。(2)伊斯兰教基本信条为“万物非主,唯有真主,穆罕默德是安拉的使者”,即“清真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