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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街道工作的几点建议.doc

上传人:一花一叶 2019/11/15 文件大小:2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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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街道工作的几点建议.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校验:_____________-----------------------日期:,经认真研究和思考,并广泛征求意见,现将关于街道工作几点建议汇报如下:一、关于街道工作的总体目标街道办事处是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受区人民政府领导,街道办事处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授权或者在区人民政府委托的职权范围内,负责本辖区的行政管理工作。街道办事处的工作应当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中心任务,以城市管理、社会管理、社区建设管理和社区服务为重点,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把辖区建设成为安定团结、秩序良好、环境整洁、生活方便、文化繁荣、经济发达的文明城区。二、关于街道职责任务和应具备的工作职权近年来,街道陆续移交了环保、教育、市政监察、市政环卫管理和司法调解职能,今年又将移交开发建设职能。街道对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统揽能力在不断弱化,权利不断缩小,协调难度不断加大。而街道所担负的工作,却几乎涵盖了一级政府所有的行政职能,责、权、利不匹配问题较为突出:①赋予街道的部分职能和街道拥有的权力脱节。例如:区编委确定的街道办事处职责之一是“负责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环境保护、综合治理等城市管理工作”,而以上工作的职权几乎全在区级部门,街道只能协调,工作效果难以保证;②条块关系未完全理顺。市、区职能部门过多地向街道下达工作任务,却不给完成任务的权利、条件和经费,出了问题却要拿街道是问。例如,拆违、廉租房调查等本属区级部门的职能,近年来一直由街道承担;③街道对自身的职责和权力缺少发言权。街道的职责、权力往往是由上级的指示确定,何时放权、收权完全取决于上级,街道处于被动的地位。后果就是街道职、权、责不稳定,易造成工作缺乏积极性和一旦得到权力后的短期行为。建议:区委、区政府结合区情,经充分调研后,制定有关街道工作的法规性文件——《××××区街道办事处工作暂行规定》,①明确街道办事处的性质、工作目标、工作职责(包括经济发展、城市管理、社会管理、社区建设、社区服务等)、工作职权、工作制度以及经费渠道。②统筹考虑街道职责和权力,实现“责、权、利”相统一。街道不但要拥有行政事务的管理权,还要有相应的统筹协调权、监督检查权、领导指挥权、人事建议权、行政处罚权和决策权,使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得以统一,使街道在地方管理事务中具有相对的权威性。同时,坚持费随事走,不应经费划给部门,责任落给街道。③安排区级领导分管街道工作,加大领导、协调力度。④严格部门对街道下达任务的程序。街道办事处是区政府的派出机构,而不是各职能部门的派出机构,各职能部门不能随意向街道下达任务,应按程序报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同意,并以区委、区政府的名义安排工作。⑤参照黔江区的做法,将街道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写入工作规定。⑥对街道增减职责和收权、放权,建议事先听取街道办事处的意见。三、关于财政管理体制我区一直保留了街道一级财政。区财政按照“划分税种、定收定支、结余留用、超收分成”原则,合理核定街道收支基数,一定三年不变,使街道有了聚财、理财的积极性和自主权,为街道履行城市管理、治安稳定、社会管理和社区建设职责以及机关自身建设提供了资金保障。实践证明,保留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