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为明确甲乙双方在装修工程施工中的权利义务,根据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工程地址施工面积平方米。3、施工内容(详见合同附件一,《施工图》)。4、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委托方式:年包工包料月日第二条工程总造价工程价款元(¥:元)工程预算书)(详见合同附件二,《装修工程预算书》)。预算中单价做为决算单价,增加量按实际发生额结算。第三条质量要求使用材料品种、规格、名称(详见合同附件(二)工程预算书)工艺标准双方同意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宅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施工过程中如有特殊施工项目和质量要求,双方应协商确认,增加费用,签订补充合同。甲方自购材料、设备其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有关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若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第四条材料供应乙方提供材料、设备(详见合同附件二,《工程预算书》),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有规格差异(在允许偏差范围外),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提供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按时供应。如因甲方未按时提供或产品质第1页量问题引起的误工或返工,其各项费用由甲方承担,同时甲方承担工期延误责任。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若因乙方失误造成材料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第五条价款支付合同签约时预付总造价的45%,木工完成一半时付总造价的50%,竣工验收后交付使用前付清余款付5%。甲方在应付款日期未付款属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付清工程款时,工程不得交付使用。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有增减变动时,双方需要订补充合同。增减项目的价款,签订补充合同时一次付清。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款,则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款的1%支付违约金给乙方。第六条工程工期在正常施工情况下,乙方延误工期,按每天50元支付违约金给甲方。如因甲方原因延误工期,由甲方按每天50元支付违约金给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下列情况影响工期时,不计误工,工期顺延:增加工程量、设计变更或材料变更;累计停水、停电二小时以上/天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付款方式支付工程款;(4)甲方原因拖延造成的误工;不可抗力和因素;甲方同意给予顺延的其它情况。第七条工程验收在施工过程中,乙方通知甲方分段验收。工程完工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全面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或竣工验收,甲方应在三天内组织验收,逾期视为甲方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行负责。甲方未经竣工验收自行入住,视为验收合格,并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因特殊原因不能如期验收,应用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须承认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相应的看管费。第2页4、验收时,甲方若对个别装修质量小问题有异议时,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解决问题的原则相互协商,不能以此为由,拖延验收时间。第八条双方职责一、二、甲方:提供原房屋平面、水电、煤气线路图,并向乙方现场交底。如需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免费提供施工期间的正常用水、用电。负责与物业管理部门做好协调工作,保证每天正常施工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