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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庭审和裁判文书评查指导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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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庭审和裁判文书评查指导标准.doc

上传人:在水一方 2019/11/17 文件大小:2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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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庭审和裁判文书评查指导标准.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校验: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最高院庭审和裁判文书评查指导标准庭审和裁判文书评查指导标准(引自相关文件)附件1:刑事案件庭审评查指导标准一、庭前准备充分,庭审思路明确1、保障被告人依法行使辩护权。庭前告知被告人有依法获得律师、辩护人帮助的权利,依法为符合条件的被告人指定辩护人。2、保障庭审功能的充分发挥。庭前将拟开庭的情况及时通知各诉讼参与人,确认其能够参加庭审,并记录在案。3、保障司法公开责任的落实。公开审判的案件,开庭前依法公告并严格按照公告的时间、地点开庭,为旁听案件提供便利。4、制作庭审提纲,明确庭审思路。庭前撰写庭审提纲,根据案件需要制定应急预案,合理确定合议庭成员分工。二、庭审程序规范,确保居中裁判1、宣布开庭。审判长宣布开庭后,全面查明被告人的相关情况。2、宣布案件的来源、起诉的案由、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被告人的姓名(名称)及是否公开审理;宣布合议庭组***员、书记员、公诉人(检察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3、告知诉讼权利。告知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并分别询问其是否申请回避,申请何人回避和申请回避的理由及对于回避申请及时作出处理。4、对法庭调查的驾驭。对于控辩双方之间的讯问、发问;控辩双方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申请非法证据排除;控辩双方询问、发问证人、鉴定人及就证据的质问和辩论等问题,审判长能够严格掌控、合理引导,并对相关的异议或申请及时作出处理。法庭调查阶段,注意保证量刑事实调查的相对独立性。5、对法庭辩论的驾驭。审判长能够引导控辩双方围绕争议焦点问题辩论,对于与案件无关、重复或者互相指责的发言及时制止。在法庭辩论阶段,注意保证量刑辩论的相对独立性。6、法庭辩论终结后,有条件的案件对附带民事部分应做当庭调解;保证被告人依法行使最后陈述的权利。7、庭审记录完整、规范、准确;按照有关规定对庭审活动进行全程同步录音或者录像。三、合理驾驭庭审,程序繁简得当l、明确庭审重点。对于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简化审理的被告人认罪的案件,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主要围绕量刑等争议问题进行。2、把握争议焦点。在庭审程序要素齐备的基础上,审判长能围绕争议焦点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既注重维护中立形象,又合理引导控辩双方的发言,把握好庭审节奏。3、重视归纳总结。在举证、质证、辩论的过程中注意繁简得当,适时进行阶段性的总结和概括,提高庭审效率和针对性,并使庭审逻辑清晰、简洁洗练。4、发挥集体智慧。充分发挥合议庭集体智慧,合议庭成员分工明确、团结协助,有条件的情况下能够当庭调解或做出判决。5、避免重复开庭。避免因工作疏忽出现举证、质证和辩论不充分,导致不必要的重复开庭现象。四、讲究庭审礼仪,维护司法形象1、开庭前宣布《人民法院法庭规则》,并严格依照相关规定维护法庭秩序。2、法槌的使用符合《人民法院法糙使用规定(试行)》的规定。3、审判人员的着装符合《人民法院制服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庭审形象好。4、审判人员庭审中精力集中,尊重并耐心听取控辩双方的发言,对于双方的发言能够给予平等的关注,行为举止得体。5、审判人员在庭审中用语规范、准确、简炼,不带有倾向性和个人情绪。6、司法警察依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刑事审判警务保障规则》的规定提供警务保障。附件2:民商事案件庭审评查指导标准一、庭审言行规范,司法形象良好着装和使用法槌符合《人民法院制服管理办法(试行)》、《人民法院法褪使用规定(试行)》的规定,庭审中的言行符合《法官行为规范》的要求。讲究司法礼仪,注意司法形象。二、庭审程序规范,平等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1、开庭审理前对当率人身份核对无误,对当本人对对方出庭人员的异议能够及时、适当地作出处理,确保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符合法律规定。2、告知当率人有关诉讼权利义务,开庭前已经书面或者口头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当事人各方均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审判员除告知当事人申请回避的权利外,可以不再告知当事人其他的诉讼权利义务。3、宣布审判组织组***员、书记员名单,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当事人申请回避的,能够依照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及时、适当地作出处理。4、对于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陈述不清楚、不明确、不适当的,进行必要、适当的指导和释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对当事人的诉讼活动进行必要的指导。5、庭审程序完整,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层次清晰。当事人进行最后陈述后,征求当事人对于调解的意见。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以及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二审案件,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