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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接受社会捐赠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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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接受社会捐赠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文库旗舰店 2019/11/18 文件大小:3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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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接受社会捐赠管理办法.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同济大学接受社会捐赠管理办法(试行)总则第一条伴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学校发展建设的持续推进,海内外热心于教育事业的友好人士或团体相继在我校捐资设立了多项基金,捐建了多个教学、科研、活动等场馆。为了加强对各类捐赠项目的统一管理,拓宽学校资金筹措渠道,保障捐赠者和学校双方的权益,发挥社会捐赠在学校建设与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及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募集社会捐赠的基本原则:1、学校欢迎海内外热心于教育事业的个人或团体为同济大学教育事业捐赠;2、学校鼓励校内各学院积极向社会各界募集办学资金、筹措办学资源,以建立、发展和壮大学院基金;3、所有社会捐赠的募集必须遵循节约与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提高社会捐赠的效益;4、所有社会捐赠的募集必须重视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第三条接受社会捐赠的基本原则:1、社会捐赠应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2、社会捐赠应在互相尊重、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捐赠协议,确保捐赠者意愿与学校利益的统一;3、社会捐赠应具有完整的使用规范和管理办法,严格按照规范使用捐赠资源。第一章管理机构第四条上海同济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校基金会)是在上海市民政局正式注册成立的非公募基金会,属非营利性社团法人。按照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规定,成立上海同济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理事会,全面领导、协调和管理全校接受社会捐赠工作。第五条校基金会的任务是:以合法的身份,按照校基金会章程的规定,动员和引导社会力量,为学校的建设与发展募集资金、管理资金(通过合法、安全、有效、规范的运作,使基金保值增值)、使用资金(策划、设立资助项目)。其职责是:1、策划、联络捐赠项目;2、提供社会捐赠与受赠的法律法规、协议文本、办事程序等咨询服务;3、审核、办理学校及下属各学院接受社会捐赠的有关手续;4、拟定捐赠管理、资金使用等规章制度,经学校批准后施行;5、跟踪了解社会捐赠的到位情况,对各捐赠项目的财务管理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6、协调落实捐赠协议中学校应享受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监督、保证捐赠协议的执行;7、组织实施基金项目的申请、立项、使用、评估等审批工作;8、负责基金的运作管理,确保基金安全,努力使基金保值增值;9、负责各类捐赠证书的制作与颁发;10、收集整理捐赠信息,建立完整的捐赠档案。第六条对外联络与发展办公室是负责学校对外发展联络、校友事务管理、社会办学资源拓展工作的职能部门。学校授权其承担以下有关接受社会捐赠的主要行政职责:1、按照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制订学校开拓办学资源筹措渠道的规划和办法,经学校批准后实施;2、广泛联络校友、校董和海内外各界人士,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和沟通联系工作。建立信息库和数据中心,为学校开拓办学资源提供政策建议和决策服务;3、统一协调和归口管理全校接受社会捐赠工作,并负责有关项目的具体实施;4、对学校利用社会捐赠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及时向捐赠者反馈有关情况;5、对校基金会募集资金的运作进行管理,在保证安全性的前提下实现保值增值;6、指导和协助各学院开展学院基金的管理工作;7、安排接待捐赠人士和捐赠单位代表的来访;8、具体负责校基金会秘书处工作。第七条学校下属各学院均可申请在校基金会下设立学院基金,经校基金会审核通过并报主管校领导同意后设立,同时建立基金管理委员会或理事会。第二章捐赠流程第八条申请捐赠的个人或团体需事先与校基金会或学院基金管理委员会取得联系,填写《同济大学接受社会捐赠登记表》(附件),接受有关捐赠对象、捐赠内容、捐赠用途、协议文本、管理规范等方面的审核。为加强内部管理和信息沟通,学院基金管理委员会应将有关捐赠意向信息及时向校基金会秘书处登记备案,对于重大捐赠项目最终应由学校出面配合进行洽谈。第九条校基金会审核通过后,与捐赠方共同商议确定最终的协议文本、管理规范等有关文件,并由校基金会报学校主管领导审批。第十条学校审批通过后,由校基金会或学院基金管理委员会代表学校按规范的格式与捐赠方签署捐赠协议。捐赠协议一律以同济大学或上海同济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名义对外签署。第十一条校基金会负责跟踪了解捐赠资金的到位情况,所有捐赠款项一律进上海同济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专用帐户,其中基建类项目捐赠款由校基金会转拨学校财务处,并按捐赠协议统一管理。捐赠款项的入帐必须遵守民政部门、人民银行及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由校基金会代表学校出具有关收据及接收证明。第十二条学校接受的实物捐赠(指除现金、股权、房产以外的捐赠,如图书、仪器设备、车辆、苗木、建材及系统软件等),除与捐赠方签订协议外,还须捐赠方填写《同济大学接受社会捐赠登记表》(附件),由受赠单位与学校图书馆